原长春市委书记米凤君遭恶报 原中共长春市委书记米凤君,自九九年中共迫害法轮功以来,积极追随邪恶头子江泽民,疯狂迫害法轮功修炼人,血债累累,他的犯罪事实明慧 网已多次曝光。善恶有报,天理永恒。 原中共长春市委书记米凤君被“双规”
米凤君,男,回族,67岁左右(其利用职权,至少三次改小岁数,故真实年龄不清),外号小米子,长春市有名的色鬼,历任长春市市长,长春市委书记(省委常委),现任吉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以后,米凤君在其任长春市委书记期间,追随邪恶头子江泽民,对大法和大法弟子犯下了滔天罪行,其恶行在明慧网多次被曝光。
二零零四年,米凤君任省人大副主任后,毫无收敛,继续对大法犯罪;而在其任省、市领导期间,因其贪污腐化、行贿受贿、生活淫乱、廉价出卖国有土地和企业等违法问题,曾经三次被中纪委“双规”,但都被原吉林省委书记王云坤、省长洪虎和原国务院秘书长王忠禹(原吉林省委书记)等邪党腐败头头保了下来。
最近,米凤君再次被中纪委“双规”。据知情者透露:米凤君这次被抓,涉嫌两起大案,一起是其任长春市市长时,长春市“引松工程”从亚洲银行贷款一百多个亿人民币,而用于工程上资金数目严重不足,有很大一部份资金被其贪污、吃回扣、以及挥霍掉了。现在该工程仍未完工,属于“豆腐渣”工程;另一起案件是他在长春市搞了一个形象工程—浩月集团(牛肉),实际上是他与其把兄弟丛连彪(浩月集团总经理,回族)利用虚假立项,违法注册,骗取政府优惠政策,成立了这个骗子公司,米凤君利用职务之便,浩月集团从长春市各大国有银行贷款数十个亿人民币,而今成为呆帐和死帐,米凤君从中获得了大量的金钱,现无法统计。
米凤君攫取这些不义之财,一方面为了保住自己的官职不丢和违法不被查处,不停地向邪党中央和省里的领导行贿;另一方面大肆淫乱挥霍。从最近中纪委找其谈话中,就露出了端倪。开始他是谁也不见,中纪委和吉林省反贪局的联合办案人员利用其好色的特点,监控定位手机,在长春市吉隆坡大酒店一包房内,将其和两名卖淫女当场抓获,更为恶心的是都一丝不挂。办案人员找该酒店经理取证时,经理提供,米凤君和这里的100多名妓女有染,而且是这里的常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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