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宗诉江案连续展开 法轮功学员加拿大寻公正 【明慧网2004年11月18日】(明慧驻渥太华记者冬娜)2004年11月12日及15日,百余名受迫害的法轮功学员在加拿大温哥华、多伦多两大城市分别展开司法行动起诉包括江泽民、罗干、刘京、周永康、李岚清等迫害发起者和指挥者。这是继今年3月,张昆仑教授在渥太华以酷刑罪起诉江泽民等22名迫害实施者后,加拿大法轮功学员进行的另外两个重大诉讼案。(详情见附表) 据了解,近期的两宗诉江案的120多名受害者中,有加拿大公民、永久居民,以及访问者,他们本人有在中国遭受迫害的经历,或者是亲属在中国遭遇严重迫害。他们中有的因为在中国国内上访、坚持修炼被非法监禁、酷刑和洗脑;有的在前往中国探亲、工作的过程中,遭到江氏集团的非法监视、跟踪、绑架以及洗脑等;还有土生土长的加拿大的西方人,因到北京和平呼吁停止迫害,而遭毒打、监禁等精神和肉体上的折磨。
14日公诉案的主要律师之一、加拿大著名人权律师大卫梅特司(David Matas)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他是代表120名居住在加拿大的、曾经受到中共江氏集团迫害的法轮功学员、以反人类罪和群体灭绝罪向加拿大总检察长提出起诉申请的。 他指出,起诉的目地不仅仅是为这120名受害者伸张正义,要求停止对他们的迫害,更主要的是,要停止在中国的对全体法轮功学员的迫害,并要让那些目前仍然在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头目和其追随者受到国际法庭的制裁。 国际人权律师梅特司在16日的新闻发布会演讲中说,以往我们看到的是塞拉利昂国际特别法庭审判战争罪犯,柬埔寨的人权罪犯将被绳之以法,酷刑受害者在英国起诉沙特阿拉伯的政府官员,如今我们看到,加拿大从年初开始使用本国法律惩罚国际罪犯。加拿大的司法系统可以向世界传递这样一个信息:必须结束迫害,必须法办恶人。加拿大司法系统应当向国际司法界做出贡献。我们请求加拿大政府批准起诉。 加拿大法轮大法协会在新闻发布会上发表声明。声明强调,以法律途径为法轮功寻回公道已经形成一个全球运动,目前在22个国家有多个法轮功起诉案。并指出,“善恶有报是天理”,加拿大应该秉承自己的传统维护正义,把那些对迫害负有直接责任的人绳之以法。 声明同时呼吁加拿大社会关注和支持法轮功学员的正义要求。 张昆仑教授、王玉芝女士和何立志代表其他起诉人分别在新闻发布会上发言。 16日,5名加拿大国会议员亲临渥太华举行的大型集会并演讲,表达他们对诉讼案的支持。另一名国会议员以及国会议员罗伯安德斯(Rob Anders)的助手到场支持。 附:诉江一栏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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