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庆林在奥地利被提起诉讼后 到访西班牙再受起诉

【明慧网2004年9月6日】2004年8月30日贾庆林到访奥地利,奥地利法轮大法协会、国际人权协会、人权组织“为了被威胁的人们”、众多个人及在北京被迫害的法轮功学员一起,针对贾庆林对法轮功学员残酷迫害的罪行,以酷刑罪向维也纳检察院提起诉讼后,2004年9月2日下午,法轮功学员向西班牙马德里国家法院提交诉状, 以同样罪名起诉贾庆林。

律师卡洛斯-易格斯 ( Carlos Iglesias)在西班牙国家法院前手执诉状

律师卡洛斯-易格斯 ( Carlos Iglesias)先生与学员合影

贾将于9月3日起访问西班牙。他被起诉在其任北京市委书记和国家政策委员会书记期间(1999年至2002年11月),疯狂镇压法轮功,对法轮功学员犯下群体灭绝和酷刑罪。

此诉状由15名法轮功学员共同提起,他们是贾任北京市委书记期间的直接或间接受害者。

被告贾庆林是直接支持和推动对法轮功进行群体灭绝迫害的中共领导人。

贾庆林是被“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追查的11个直接参与推动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的中共中央官员之一。该组织已经核实贾全力支持江泽民的镇压法轮功政策。

贾在1999年-2002年任北京市委书记。这段时间,是北京对法轮功学员迫害最疯狂、残酷的时期。很多法轮功学员包括妇女甚至一名仅8个月大的婴儿连同他修炼法轮功的母亲王丽萱等都先后被迫害致死。北京工商大学青年教师赵昕,和梅玉兰、龚宝华、张淑琪等也都是在这期间在北京被迫害致死、“天安门自焚构陷案”亦是在此期间发生的。

在贾任北京市委书记期间,上百万的上访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关押并被送进各地的劳教所。因此,贾显然对法轮功犯下了群体灭绝和酷刑罪。

法轮功学员在西班牙提交的这个诉状要求法官在贾访问期间将其拘留,并对其进行庭审。 贾不能享受豁免权,因为犯下群体灭绝罪的人是不可能享受外交豁免权的。贾对无辜的法轮功学员施行残暴酷刑和谋杀,这种行为决不是其工作职能,而完全属于个人行为,是完全非法并违反了中国自己的宪法和其它法律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