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联邦刑警局、布兰登堡州警察总局相继承认违法
和无法律依据 江氏谎言损害各国形象

【明慧网2004年4月30日】继2004年4月26日德国联邦刑警局正式承认其在2002年4月中国前国家主席江泽民访问德国时对法轮功学员的限制性处理行为违法之后,今天(2004年4月29日),布兰登堡州(Brandenburg)警察总局亦在本州行政法院法官主持下与德国法轮功学员代表会谈,并承认其当时对法轮功学员所采取的限制行为是没有法律依据和不应该的。

据明慧网2004年4月27日报导,2004年4月26日,负责联邦德国国宾安全保卫工作的德国联邦刑警局正式承认其在2002年4月中国前国家主席江泽民访问德国时对同时下榻在柏林阿德隆酒店的法轮功学员的限制性处理行为违法。德国法轮大法协会对德国联邦刑警局的态度表示欢迎。德国联邦刑警局和法轮功学员代表作为双方当事人代表接受了柏林州行政法院的和解建议,最终在柏林州行政法院正式达成和解协议。

据德国刑警局就该案提交给法院的文档显示,中国官方在江泽民到访之前通知德国:“根据确凿情报,法轮功计划搅乱中国国家主席江泽民在德国的访问”,并谎称法轮功学员“从中国向其在德国周边国家的分部发布命令,要求其派成员到德国聚集,干扰国事访问”。来自中国方面的文档声称“不排除法轮功成员会有暴力行为”,由此造成了不明真相的德国警方不必要的紧张。江泽民当时曾以“中断国事访问”为要挟,迫使德国警方粗暴地将下榻在阿德隆酒店的法轮功学员清理出场。

据报道,德国联邦刑警局代表在和解协议中表示,根据其所掌握的情况,法轮功学员在针对中国迫害法轮功的抗议活动中未对人和物体采用过任何暴力行为。

柏林法官认为,德国联邦刑警局和法轮功学员达成和解协议,表明德国法轮大法协会起诉德国联邦内政部侵犯人权案件正式终结。这桩诉讼案件的终结向国际社会清楚地表明,江氏集团的谎言随著在国际上的曝光而越来越没有市场。德国政府在江氏的压力和诱使下做出有违人权甚至触犯本国法律的种种不正常行为,严重损害作为支持自由和人权的自由国家的国际形像,从根本上来讲也是江氏集团蒙蔽胁迫的受害者。德国联邦刑警局终于承认其在阿德隆酒店的行为违法,这个结论一定程度的表现了该国的司法公正,并在一定程度上帮助挽回其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