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驻多伦多副总领事被控诽谤 失去辩护机会

【明慧网2003年12月17日】因诽谤罪被控上法庭的中国驻多伦多副总领事潘新春在数次拒绝接受法律文件后,已经失去为自己辩护的机会,将面临缺席庭审。

契普卡在多伦多中领馆外举着标语牌:副总领事潘新春被控诽谤

潘新春因在今年5月1日发表在当地英文报纸《多伦多星报》的一封信中,点名指多伦多商人、法轮功义务发言人乔-契普卡(Joel Chipkar)属于“罪恶的邪教”而被控诽谤罪。

契普卡相信,对他的人身攻击是过去四年来中国官员在加拿大大肆进行仇恨宣传的一部分。 2003年8月,契普卡以诽谤罪把潘新春告上加拿大安大略省高等法院。为了让更多民众知道这一事实,2003年12月11日,契普卡在中领馆外手持一个标语牌,上写: “副领事潘新春被控诽谤罪”。 契普卡说:“我希望让这些中国外交官知道,如果他们选择对法轮功犯罪,他们的名字将被公开,他们将对他们的行为负责。”类似揭露潘新春一案的牌子将在加拿大各地展示。

由于副总领事潘新春已数次拒绝接受法律文件,按照相关法庭规定他已经失去为自己辩护的机会,将面临缺席庭审。契普卡和他的律师计划本周去法院确定开庭审理的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