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轮功学员向印尼人权组织申诉江氏罪行 媒体关注 【明慧网2003年11月8日】日前,数十名雅加达法轮功学员在雅加达法律援助机构的陪同下,向印尼全国人权组织申诉,指出中国江××集团犯有群体灭绝和施压干涉印尼内政的罪行。此申诉引起各界的普遍关注,十几家媒体记者作了现场采访。 2003年11月5日中午11时,印尼全国人权组织监督委员会副主任达海利-努尔在申诉厅接见了到场的法轮功学员并倾听他们的申诉。 法轮功学员指出:中国江××集团对法轮功的迫害已造成800多人被迫害致死,千百万无辜的民众遭难。他们并以亲身的经历,证明江××集团通过驻外使领馆对所在国政府施加压力,如:干扰印尼法轮功学员举办的法会、游行和办法轮功介绍班等活动;企图阻止法轮功在当地传播;散发污蔑法轮功的材料,蒙骗当地华人,挑起他们对法轮功的仇恨,制造华人之间的分裂。 达海利-努尔主任对法轮功学员的申诉表示关注,他表示,在几个月前已经就法轮功问题写信给印尼的内政部长,他还将写信给印尼的外交部长、内政部长和警察局长,转达印尼法轮功学员的申诉。 陪同律师也申明:印尼法律规定印尼公民有言论、结社、信仰自由。印尼是一个独立的国家,国家要保护公民应有的权益。他说他们将从法律的角度帮助法轮功学员得到政府的支持,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