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报道:
1. 2003年亚洲法轮大法修炼心得交流会在日本东京召开(图)
2. 吉林同修被迫害至生命垂危 各国法轮功学员中领馆前集会声援(图)
3. 台湾百余律师签署声明『支持全球公审人权恶棍江泽民』
4. 澳大利亚人权律师将把法轮功所受不公待遇诉诸联合国
5. 中央社:法轮功告华侨时报诽谤案裁决载入加法学文摘(图)
6. 意大利议员就中国人权问题致信欧盟主席和意大利总理
迫害真象:
7. 法轮功学员陆幸国被上海青浦第三劳教所活活打死
8. 重庆60岁女工程师周良柱被迫害致死──迫害致死人数上升至816人
9. 见证人:武汉何湾劳教所二大队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一幕幕
10. 王晟标被劫持下落不明 妻子寻求司法援助
11. 两周内九名法轮功学员在中国被迫害致死──四年迫害 毁灭的生命与人性知多少?
12. 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关于邹刚案的栽赃报道
大法真象传世间:
各界评论:13. 与死神擦肩而过的奇迹
14. “我们替你发”
15. 吸毒犯人学炼功法戒掉毒瘾引起强烈反响
16. 火车途中讲真相 乘警争看大法书
17. 德国威尔士堡市博览会上传真象(图)
天理公道正人间:
生命探索:21. 为正义而直言——各国人士支持起诉江泽民言论集(一)
22. “公判会”上目睹恶警暴行 上千群众高呼“法轮大法好”
23. 河南南阳派出所所长孙金普、沈阳评剧演员刘艳群车祸惨死
【明慧网2003年11月3日】2003年亚洲地区法轮大法修炼心得交流会于11月1日在日本东京隆重举行。来自台湾、韩国、新加坡、香港及日本的约800名学员代表参加了这次法会。会场的中央悬挂着师父的巨幅法像,整个会场庄严肃穆。这次法会的主题是「共同精进,前程光明」。
会上,各国学员交流了各自在正法讲清真象中的体会,听了同修的发言后,学员们从内心感受到师尊的洪大慈悲。法会进行了一整天,整个会场充满了慈悲祥和的气氛。
11月2日早上来自亚洲各地的学员在东京芝公园集体炼功后,上午10点,举行了审判江泽民的集会。国际裁判所的一位成员也发了言,对诉江问题表示了关注。
下午一点过后,在东京市中心举行了两个多小时的洪法讲清真象的游行,这是法轮功学员在日本举行的规模最大的一次游行。队伍中有80岁的老人,也有抱在怀里的婴孩。大家举着「江泽民因酷刑罪、群体灭绝罪在海外被起诉」、「停止迫害法轮功」「尽早释放金子容子」「归来吧、陈曦」「营救朱柯明」等横幅,后面的游行队伍则打着「法轮大法好」「世界需要真善忍」等标语,身着艳丽唐装的表演队和身着鲜艳民族服装的腰鼓队、秧歌队向世人展现了大法的美好。晚上在东京塔下举行了纪念被迫害致死的大陆同修的烛光追悼会。来自各国的学员代表作了简短发言,表达了对同修的怀念,表示为把江氏集团送上良心和道义的审判台将继续广泛而深入地讲清真象。
自吉林监狱百余名法轮功学员绝食抗议迫害及长春有线电视插播真相者刘成军被折磨至生命垂危的消息传出后,世界各地的法轮功学员和支持者正陆续前往中国驻各地的使领馆前进行请愿,强烈抗议江氏政治流氓集团酷刑折磨法轮功学员,要求大陆当局立即释放在吉林被非法关押的100多名正在绝食的法轮功学员和所有被关押的法轮功学员。
据明慧网2003年11月6日报道,刘成军继在吉林市中心医院下病危通知后转移到长春劳改医院再一次下了病危通知。据医生称,刘成军目前已被确诊为尿毒症,生命垂危。吉林监狱11月4日为刘成军办理了保外就医的手续,但还需要当地农安县德彪派出所盖章;派出所以怕承担责任为名不肯盖章,并于11月5日报到农安县公安局;最后,农安县610办公室作出决定,拒绝盖章,置刘成军生死于不顾。
| 澳洲悉尼法轮功学员10月30日在中领馆前召开新闻发布会 | 英国伦敦法轮功学员10月29日晚聚集在中使馆前烛光守夜 | 慕尼黑法轮功学员继10月30日的抗议活动后,于11月1日再次来到中领馆前表达心声 |
| 新西兰法轮功学员10月30日和31日晚在中领馆前举行烛光守夜 | 法国法轮功学员中使馆前集会 声援吉林监狱被迫害同修 | 荷兰法轮功学员11月1日中使馆前进行24-48小时绝食请愿 |
| 奥地利法轮功学员10月28日、30日在中国大使馆前举行烛光守夜活动 | 加拿大蒙特利尔法轮功学员集会请愿 |
香港法轮功学员请愿促营救吉林受难同修 |
据明慧网2003年11月5日台湾报道,继拥有四千名以上会员的台湾最大的律师公会「中华民国律师公会全国联合会」日前发表书面决议及联合声明,支持法轮功学员对镇压法轮功的元凶[江XX]提起国际人权诉讼后,最近数日在台湾已有逾百位律师签下声明书,表示本于正义良知,维护人权,呼吁制止江泽民集团对法轮功学员的暴行,并支持全球公审江泽民。
【明慧网2003年11月2日】著名人权律师杰佛里-罗宾逊(Geoffrey Robertson)近日将把澳大利亚公民章翠英的案子诉诸联合国人权委员会。章翠英曾在中国受到酷刑拷打和迫害。
据澳大利亚职业律师第一信息资源报《律师周报》(Lawyers Weekly)10月20日报导,悉尼公民章翠英在澳洲的法律小组已向罗宾逊通报该诉讼案,该小组由澳洲黄金海岸的律师耐斯特(Chris Nyst)及其助手姆拉卡密(Jason Murakami)起头。[……]
这个诉讼案与前中国领导人江××当政时期中国当局[对法轮功]的迫害有关,章因为是法轮功学员而遭受酷刑折磨。
在全世界,一系列针对江××及其对法轮功的迫害的民事诉讼案正在进行,但章的诉讼案是独特的,因为它是一个个人针对前中国领导人的国际诉讼。
格里菲斯大学(Griffith University)的三位国际人权法律系的学生,比琳达-法拉(Belinda Falla),凯瑟琳-杨(Katherine Young)和朱迪-瓦瑞(Jodie Warren)为耐斯特小组提供帮助,他们帮助准备诉讼案的递交。
8月份,章的法律小组和在英国的罗宾逊在澳洲黄金海岸会面,他们决意通过多种国际渠道提出诉讼。罗宾逊是联合国(战争罪犯)塞拉利昂特别法庭的主席。
罗宾逊将向驻瑞典日内瓦的联合国人权委员会提交由耐斯特律师组准备的诉讼申请。
诉讼将指出章女士在被关押期间不断地受到人身攻击,被剥夺睡眠长达5天,并被审讯提问。
章被逾期不允许与澳大利亚领事馆联系,她被强迫睡在一个不加盖的便桶旁边,并被与精神病患者关押在同一牢房里。
乃耐斯特说,罗宾逊的参与使章的诉讼更强有力,保证使它尽有可能地受到联合国应有的高度重视,因为罗宾逊在国际法律界是一个非常受尊重的律师。
耐斯特说:“章女士的案子非常明确,非常有力,非常有说服力,它将为全世界的法轮功修炼者们呼吁。”
【明慧网2003年11月5日】(中央社三日专电)加拿大魁北克省上诉法庭,有关法轮功学员控告蒙特娄华侨时报和作者何兵诽谤案的法律程序继续进行,判决书将被载入有极高声望的加拿大法学文摘-法律精选案例报告。

代表法轮功的律师柏格曼指出,这一裁决被收入法律精选案例报告,意味着一个重要的法律基点的建立。为律师们设立了其他案件先例,并为法庭在民事诉讼案件中,限制报纸发表诽谤文章建立了权威和准则。
魁北克上诉法庭的裁决,正面地评价了法轮功。上诉法庭裁定,禁止华侨时报发表诋毁法轮功学员文字的禁制令,有助于该藐视法庭案的审理继续进行。
据法学界人士表示,法律精选案例报告已经有一百多年的历史,历来很少发表魁北克省的判决。此案裁决被载入,表示在加拿大法律界的意义重大和不寻常。法律精选案例报告的审核委员会,每周审阅来自加拿大各省市的几千件新裁决的案例,并且挑选出重大的、具典型意义的案例收入文摘。仅有百分之一的案子裁决收入文摘,以便加国的法律界人士,包括法官、律师、法律系教授和学生们了解和引用,对重大案例的审判,产生援引的效果。
由两百十六名法轮功学员起诉华侨时报和何兵诽谤案,历经两年的查证及准备,将从十一月十日至二十五日在魁北克省高等法院进行终审判决。因为本案和几年来中国打压法轮功密切相关,引起高度关注。
据渥太华法轮功发言人周立敏表示,华侨时报二零零一年十一月刊登何兵文章的半年前,加拿大中国大使馆就拿到了文章,人民日报驻渥太华记者邹德浩并展示给当地华人。华侨时报刊登了和大使馆散发以及使馆网页上污蔑法轮功的图文完全相同的文章,被中国大陆媒体引用在全国大肆炒作,给老百姓一个错误的印象,以为国外也在批判法轮功。
据法律专家分析,法轮功的诉讼行动,针对的虽然只是加拿大的一家地方报纸,但是对于中国向法轮功进行的全面控制宣传和镇压,由于本案涉及的资料,跟中国大陆官方发表的有关法轮功的资料完全相似,因此两者之间具有明显的关联性。
【明慧网2003年11月5日】在欧盟和中国高峰会议前,意大利众议员威内第(GIANNI VERNETTI)和参议员伏拉尼(ALESSANDRO FORLANI)联合致信欧盟主席普罗迪和意大利总理贝鲁斯科尼,要求把中国的人权问题作为同中国双边对话的首要话题。
两位议员在信中强调,“中国的民主问题关系到世界上五分之一的人口,他们目前根本无法享有最基本的自由。在中国没有信仰自由和工会自由,人权被广泛践踏,酷刑问题在中国监狱内非常普遍。”
“中国去年执行死刑3138次,占全世界死刑执行(4078次)的80%。自从法轮功精神运动被禁止,至少有10万修炼者被抓,两万多人被送入劳教所,1000多人被关入精神病院,278人被酷刑折磨致死[注]。任意抓捕西藏的僧人,并对他们实施酷刑和折磨。对西藏的武力入侵和对藏文化的种类灭杀,使得西藏的语言文化和历史面临消失。对于忠于罗马教庭的天主教人士的迫害,并把多名主教关入监狱。中国是世界上唯一的建立一套忠于中共极权的天主教教会的国家。”
两位议员在信中要求,经济、技术和商务合作应建立在一贯坚持尊重人权的基础上,并且对于政治、宗教信仰和工会自由的进展也要严格监控。
[编者注:据明慧网最新数据,经过核实的折磨致死案例为816人]
【明慧网2003年11月3日】陆幸国,男,45岁,家住上海浦东新区唐镇王港红一村。2003年10月15日在上海青浦第三劳教所被活活打死,遗体脸变形,嘴唇无皮,牙齿没了,颈上都是血,身上多处电击伤痕。
陆幸国身后留下60多岁的母亲、瘫痪在床的父亲、妻子和一个正在读书的女儿。
陆幸国是一个耿直、善良的人。1977年初中毕业参加工作,80年担任大队党支部书记。96年陆幸国开始修炼法轮功。
99年7月以后,江泽民一伙疯狂迫害法轮功。陆幸国仅仅因为坚持学法炼功,多次被抓、被打,关押在川沙看守所、孙桥看守所。2001年3月再次被抓,在江苏大丰农场被非法劳教一年半。2002年9月释放。
据来自上海的消息说,浦东新区的公安怀疑陆幸国制作法轮功真相资料,于2003年3月13日出动一百多名警察到陆幸国家中抓捕他,陆幸国被迫离家出走。两个月后,陆幸国回家时遭人举报,在5月5日晚7点左右,被浦东新区610警察从家中抓走,关在张江看守所。一个多月后,陆幸国被判刑三年,送上海青浦第三劳教所。
消息说,在被关押期间,陆幸国抵制所谓的“转化”,拒绝放弃真善忍信仰,遭到劳教所的残酷折磨。9月22日,陆幸国曾对探望他的母亲透露,他抗议劳教所迫害,拒绝参加劳动已有一个月。
2003年10月16日,陆幸国妻子、孩子和兄长(其母因是修炼人,未被通知)突然被叫到青浦第三劳教所,一到那里就被单独分在各个房间,由几十个恶警进行所谓的“谈话”,实质是威逼恐吓,不让真实情况暴露于天下。至此家属才知陆幸国已死亡。恶警欺骗家属说陆幸国“病逝”,并且不让家属检查尸体。17日,警察又通知陆幸国哥哥签死亡证明书。家属当即提出异议,警察在说明陆幸国死亡经过和原因时,破绽百出,不能自圆其说。恶警不允许家属看遗体,急急忙忙通知18日火化。
火化时上海市610出动了60多名警察看守现场。在家人赶到前,陆幸国遗体已经被穿好了衣服。610警察不许家属查看身体。据陆幸国遗体火化现场一目击者事后透露,陆幸国遗体脸变形,嘴唇的皮也没了,牙齿也没了,耳边皮肤皱起,头发竖起,颈上都是血,身上有多处电击伤痕。
对陆幸国被狱警活活打死一案,浦东新区公安局(21-50614567)政保科一男一女昨日拒绝正面回答,但都没有否认此案。
【明慧网2003年11月5日】重庆大法弟子周良柱,女,现年60岁,工程师。因坚持揭露邪恶迫害、讲法轮功真象,被两次关押到茅家山女子劳教所,并被辗转关押于看守所、洗脑班迫害,曾遭南泉派出所恶警毒打致晕,深受摧残,于2003年10月17日在家中离开人世。
周良柱家住重庆市巴南区九公里607地质大队宿舍。自99年7.20以来,周良柱一直坚持修炼讲真相。曾于99年9月去北京上访,被当地公安抓回,后关在巴南区看守所一个月。
2000年7月20日,周良柱因到大法弟子家里,被恶人告发,由南岸区610及巴南区610和607地质队的不法干部非法绑架,送至重庆茅家山女子劳教所――被非法关押1年零3个月。
周良柱被非法关押在茅家山女子劳教所期间,时常受到恶警的酷刑折磨。2001年10月30日,周良柱被放出来时,人已经极其瘦弱。出来后,又被巴南区610直接非法劫持到洗脑班。在洗脑班中,周良柱不配合邪恶,绝食抗议3天。洗脑班恶警怕出事情才将其放回家。回家后,周良柱一直大便拉血,身体极其虚弱。
在这种情况下,周良柱仍然坚持不懈地通过不同渠道、不同方式向世人及单位同事讲真相。后被单位保卫科科长告发。巴南区610和南泉派出所于2002年10月2日将周良柱非法绑架至南泉派出所。由于,周良柱在南泉派出所不配合邪恶的要求,抵制迫害,被南泉派出所恶警毒打,击中头部,当场致晕。(行凶恶警身高大约在1.8~1.9米左右)
而后,南泉派出所恶警又非法将周良柱送至重庆茅家山女子劳教所,企图非法关押3年。周良柱此时已基本无法站立。劳教所怕人死在劳教所里面,才通知当地610、单位和家属于2002年12月12日将周良柱接回家。回家后,因在劳教所和洗脑班期间所遭受的迫害过于严重,周良柱于2003年10月17日晚11:20分不幸离开人世。
文/中国大陆人
【明慧网2003年11月5日】我是一个外地人,因偷盗,在武汉何湾劳教所二大队劳教一年半。因我表现好,提前四个月释放。到何湾二大队不久,我被分配到一分队当信息员,具体任务是专门监控法轮功人员的一举一动。当时二大队长韩毓龙、副队长陈勇、雷昌文,他们三人把工作的重点都放在对付法轮功人员的身上。一分队长李靖经常召集我们开会,指使我们不准法轮功[学员]讲话,不让法轮功活动,每天将法轮功情况详细地记在本子上,他暗示:如果法轮功闹事,对他们动作过大些都是可以的,否则与劳教期挂勾。动作过大的意思是可以打,与劳教期挂勾是指不然的话就给我们加期。
我是偏远山区的人,家里很穷,父母不可能给钱给我买减期(花一千元钱以学美容美发和学电脑为名,就可各减一个月)。队领导和分队长经常训示我们信息员,只有听他们话,按他们说的办,就是在向政府靠拢,就能享受减高档期,突出的每月还可按宽管另减五天,特别突出的还可以暗地里减一个月或两个月。我是个穷孩子,面对优厚的待遇,诱惑力是非常大的。副队长雷昌文叫我们发现法轮功的“不良行为”就及时汇报,汇报的次数他都会写在本子上,以做为减期凭据。为此我只得向政府靠拢,昧着良心地参加了法轮功的行列。下面谈一下我印象最深的三次事例。
二大队关押120多名法轮功,去年初,他们为抵制迫害,逐渐地开始绝食,后来发展到80%以上的法轮功参与。首先是我们一分队的开始的,时间长了,队领导及干警表面上很镇静,其实都慌了神。绝食就灌,我成了灌食的主力军,从早上八点钟开始要灌到晚上十一点多。2002年四月中旬一天的中午,给一位50多岁的法轮功灌食,当时轮值的是管教干事高军安。他比电影中审讯江姐的国民党特务还要凶狠得多。他披着制服,嘴里叼着烟,一只脚踏在椅子上,手里拿着一根小指般粗的竹棍,口里骂个不停:“共产党不叫打人,没有不准老子整人。反正整了法轮功不违法。状都告不进,政府规定法轮功的案子不受理。今天看是你骨头硬还是无产阶级专政硬。你们都赤手空拳有什么了不起,国民党八百万军队都被打垮了。”他要我们将这位老法轮功学员的头、膀子、腿分别向五个方向拉着,由他来灌食,他插进去,抽出来,再插再抽,往返无数次,理由是没插好,直到食管上带有血迹他才说插好了。灌了约10cc米饭和水捣成的糊糊,高军安要我们打这位老法轮功,我们五个人没有动。一来这位法轮功学员年纪比较大,二来我们看到他是条硬汉,不管怎么样他的眼睛都不闭一下。所以我们没听高军安的指挥。此时高军安暴跳如雷,挥起手中的竹子乱打我们中的二个,可是我们还是不动手。高军安只得亲自动手,他说:“老家伙几天没吃,消化不好就会出危险,搔痒可助消化。”他的双手在老法轮功学员的腰子处猛力向内抠,并拢五指从两边在腰子部位狠命地向里插。这里常叫“下腰子”。他至少折磨了老法轮功学员十五分钟。高军安好象气还没消完,要我们又把老法轮功学员按坐在地上,高军安骑坐在老头的大腿上,并拢五指有节奏的在老法轮功学员的腋下用最大的力一顶一顶的,慢慢的高军安由满头大汗到衣服湿透方才停手。好长时间,老法轮功很吃力地从地上爬起来后,高军安洋洋得意地问:“你们看见我打人了吗?”我们哪敢说真话,否则,我们也会遭到一个或几个警察的暴打,所以只能说没有打人。高军安得意的大声地说:“对呀,我们共产党的警察不打人嘛!”
2002年7月上旬的一天,灌食的轮值干警是李靖。他要求每一个被灌的人一次要将二三个干大蒜头、半根黄瓜、三棵小白菜混合捣成浆,加生水稀释后全部灌进去。我们其中有人说法轮功的人胃里是空的,这样会受不了的,李靖却恶狠狠地吼道“受不了活该,整死他们都没有关系。”我们谁也不敢吱声,李靖暗示一定要按他说的办之后就离开了现场,不与法轮功见面。第一个送进来的是20多岁的小伙子,灌了后不多久,这位小伙子双手捂着胃,站也不行,坐也不行,只见他脸色苍白,头、脸都渗出豆大的汗珠。我看见小伙子非常难受的样子,我的心开始软了,后悔自己上了贼船,不自觉地当了迫害法轮功的凶残的刽子手。我开始冷静,反思,对照当前政府歌颂自己是依法治国,歌颂共产党领导的中国是人权状况最佳时期的宣传,真有一种被欺骗后的耻辱感。
在二大队有三个地方是对法轮功行刑的地方:后围(小院)、心理治疗室、民管会。早先他们动不动就把法轮功学员推到以上的三个地方,用大衣或被套往头上一罩,不问青红皂白死打一通,然后拖出来将被打的人单独隔离,并封锁消息,不允许我们吐露消息给其他的法轮功学员。指使我们打人的警察有张义、张蕾、张浩、高军安,他们有时不打,有时亲自动手。李靖比他们阴险些,他只用话暗示我们打,并用语言威胁我们,如果不按他们说的办,后果是很惨的,然后他就走人。
月中的一天又是李靖轮值,他要我们除按上次的办法外,还另外要把辣椒粉加在里面。我一听就暗地里骂李靖是狼心狗肺,这一招比上一次的还要狠毒,我再也不忍心看到悲惨的场面,内心里默默地叫着:法轮功你们停止绝食吧。我在李靖不注意时偷偷溜出了民管会。
我们的行恶行为是被动的。这段时间韩毓龙、陈勇、雷昌文很忙,经常关起门开会,说是研究当前法轮功动向的对策。他们最怕将他们整法轮功的事曝光。特别是韩毓龙,只要明慧网上有何湾劳教所二大队警察行恶的材料,他就极力否认,满院子骂街,那样子和社会上最下等的混混相比没有二样,这种人还经常得到上级的表彰。
我是2002年秋到何湾二大队的,十来个月的一幕幕,使我心惊肉跳,在二大队对法轮功的情况我们心里十分清楚,但谁也不敢说一个字。当时我就萌发了一个念头:离开这人间地狱后,一定要找到能上网的法轮功学员,将当今政府对法轮功的情况向世界公布,让全世界有良知的人了解一下,当今中国的司法现状和人权情况。
【明慧网2003年11月5日】我叫梁林红。我丈夫王晟标(晟,音“胜”),44岁,原在河北化工学校任教,1994年修炼法轮功后身体变化非常显著,精力充沛,在工作中任劳任怨,受到领导同事的好评;在家里,他关心孩子、孝敬老人,是一位好父亲、好儿子,也是一位好丈夫。然而就因为他坚持信仰“真善忍”重德修心,并没有做任何违法乱纪的错事,却受到种种迫害,至今家人没有消息,不知是生是死。
1999年7.20某些人出于个人意愿凌驾于法律之上,开始血腥迫害法轮功,实施“株连九族”的恐怖政策,公然沦丧人间最宝贵的道德良知,公检法及单位、政府工作人员等层层受胁迫,违背良心迫害大批修心向善的好人。
99年7.20派出所非法关押我丈夫几天,后在学校监视居住不让回家二十多天;2001年10.1期间,在迫害下我丈夫被迫离家出走;2003年8月被抓。9月2日,我到石家庄市长安公安分局找刘副局长核实,刘副局长证实了此事,并允许我给丈夫带衣物由他们转交。当我问及我丈夫被抓属哪条司法程序时,他们不予明确答复,也不告知人关在何处。
我不懂司法程序,但我总觉得抓人得给家属一个说法。为什么作为执法机构的公安机关却有法不依呢?这种不明不白的关押是传唤呢?是拘留呢?还是逮捕呢?我丈夫人在何方?为何惧怕告诉家属呢?请求社会各界人士给予帮助,我只要个说法,我要见我丈夫。
【明慧网2003年11月6日】自2003年10月7日至2003年10月19日不到两周的时间又有九名法轮功学员在中国被迫害致死。这些消息是中国法轮功学员冒着被判刑乃至在折磨中失去生命的危险闯过大陆的信息封锁传给明慧网的。
今年10月的两周内在中国大陆被迫害致死的法轮功学员是:
1、黑龙江省大庆石油管理局创业集团萨南实业公司职工刘同铃,女,53岁;
2、河北省石家庄原河北省电话设备厂工程师王宏斌,男,39岁;
3、湖北省咸宁市装饰公司职工徐玉凤,女,46岁;
4、上海市浦东新区唐镇王港红一村曾担任大队党支部书记的陆幸国,男,45岁;
5、吉林省榆树市从事服装裁剪工作的李淑花,女,32岁;
6、湖南省郴州市退休老人邓果君,女,60岁;
7、黑龙江省双鸭山矿务局机电厂退休职工李儒清,男,66岁;
8、原黑龙江省大庆市消防支队六中队职工卢丙申,男,39岁;
9、重庆市巴南区九公里607地质大队工程师周良柱,女,60岁。
他们被迫害致死的原因是因为不愿放弃对“真善忍”的信仰,不愿说法轮功的坏话。
* “小花”之死
据明慧网10月19日的吉林省报道,榆树市李淑花是一位32岁的母亲,一直从事服装裁剪工作。自修炼法轮大法后,品行高尚,身心健康,善待他人,对顾客服务热情周到,深得人们的欢迎,人们都亲切地称她小花。
今年9月24日被当地警察以修炼法轮功为名强行绑架,13天后被打死。她的遗体半边脸青,半边头塌,原本丰腴的身体也瘦得不成样子。李淑花的丈夫和母亲也都因修炼法轮功被关在监牢里,现在家中只有老父亲和两个失去母亲的年幼的孩子。
报道说,李淑花被强行绑架后一直绝食抗议,家人去了警察不让见人。10月8日小花的父亲去公安局要人,其实10月7日小花就已被打死,可公安局还隐瞒实情。10月9日才通知小花死亡,突来的噩耗老人哪能承受,当时就瘫倒在那里。
事发后,李淑花的亲人、朋友、邻里无不震惊、伤痛、愤怒,好端端的一个人,那么善良年轻,说抓就抓,这么几天,人就没了,真是天理难容啊。人们议论纷纷,“这么年轻就死了,真不能饶那些坏人。”
*四年迫害,被迫“消失”[注]的生命知多少?
在江泽民亲自发动的这场对法轮功修炼人的迫害中,象李淑花这样的好人从家庭和社会上永远“消失”的并非孤立现象。据明慧网公布的第一手大陆资料,至2003年10月底止,至少810名能核实的法轮功学员被证实死于迫害,而2001年10月底中国官方统计说当时的实际死亡数字已高达1600人。据不完全统计,在刚刚过去的9、10月份中,从中国传出44名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的消息。
这些被迫害致死者涵盖了全国16个省、直辖市,其中绝大部分人是在监禁中被虐杀,达23人,另有13人是被监狱当局蓄意折磨致濒临死亡时才放出后,不久即死亡。
调查显示,在这些被迫害致死的法轮功学员中,有的是被直接打死,有的被野蛮灌食致死,也有的是被送精神病院折磨致死,他们当中有七旬高龄的老婆婆,有遗下幼儿的年轻母亲,有夫妻双双被害,有姐妹死于同一监狱,有婆媳皆亡者。
除此之外,全国因炼功被非法判刑的至少有6000人,被非法劳教的至少有数十万人。他们分布在全国各个省、市、自治区,他们来自社会各个阶层有工人、农民、干部、商人、医生、教师、专家、学者、学生、工程师、军人、家庭主妇、退休老人等。被迫害致死的年龄从不满八个月的婴儿到70、80岁的老人。
* 四年迫害,毁灭人性知多少?
那么在这场如此疯狂的、大面积的、对信仰“真、善、忍”的好人迫害中,被毁灭的人性又有多少?
(1)江泽民通过密令层层下压,驱使执法人员丧尽天良
为达到将数千万法轮功学员「名誉搞臭、经济截断、肉体消灭」的目的,江泽民及其为迫害法轮功专门成立的610办公室(注:现在有些地方级610办公室可能已经更改名称,但执行迫害政策的现状并未改变)首先对高层干部以‘不和中央保持一致的严重性’相胁,迫使高层干部以同样的伎俩层层下压。大陆一劳教所,目前警察抓捕一个法轮功学员,奖金500元;“转化”(洗脑)一人,管教获奖金1000元;若半年内“反弹”一名,罚款 3000元。劳教所管教为了不损失3000元罚款,就象发了疯一样,狠命的用酷刑折磨法轮功学员,以期达到再转化。
人性毕竟是人天生具有之,不少警察、执法人员面对打不还手,骂不还口的法轮功学员要完全灭尽人性也不太容易,于是江氏集团通过不断地下达密令,如:对法轮功学员“打死算白死,打死算自杀”等等,为警察、执法人员杀人仗胆。
今年4月,中央“610办公室”与司法部在河北省召开现场会,会议要求在全国劳教系统开展代号为“春雷行动”的专门针对法轮功学员的“集中转化行动”。在该会议上,中央“610办公室”及其操纵下的司法部强行推广河北及山西某劳教所的所谓“转化先进经验”――即“约束衣”酷刑!要求各地劳教所必须照此办理。
所谓“约束衣”,是一种衣形酷刑用具,从前身套进在后背结带,衣袖长出手臂约25公分,衣袖上有带。此衣由细帆布制作。警察将“约束衣” 给坚强不屈的大法学员穿上,将大法学员手臂拉至后背双臂交叉绑住,然后再将双臂向上过肩拉至胸前,再绑住双腿,腾空吊在铁窗上……一用此刑者,双臂立即残废,首先是从肩、肘、腕处筋断骨裂,用刑时间长者,背骨全断裂,被活活痛死!
后来在河南省十八里河女子劳教所便发生了“约束衣”酷刑将6名法轮功学员摧残致死的惨剧。知道姓名的有张雅丽(女)、张保菊(女)、管戈(女),其中包括60多岁的老人。
据知情者介绍,劳教所当初对使用“约束衣”酷刑也顾虑重重,担心出事担责任,但各级“610办公室”对“转化”规定了硬性指标,并与警察个人的职务升降、工资、奖金、待遇挂钩,也就是说,在中央“610”的指令下,各级地方610逼迫并唆使劳教所及其警察去作恶。而且,在虐杀事件发生后,中央“610”明确表态:对相关劳教所及责任人不得追究。
在四年的迫害中,残害法轮功学员的手段无所不用其极,使用的酷刑不下40余种:多根高压电棍同时长时间电击,其中包括放在嘴里放电,电击胸部、腋下、乳房、阴部等等;铐死人床、吊铐在门窗上、戴脚镣;麻绳捆;橡胶警棍、胶皮管、木棍、铝合金片、钢筋条、铁棒打;用铜丝、包皮电线拧成的鞭子抽;铁钳子拧肉、螺丝刀插肉、图钉钉手指、竹签扎指甲缝,甚至打掉十指指甲;打火机烧、烟头烫;向脊梁上浇开水烫至皮肤溃烂;逼跪、躺在碎磁碗渣子上;用塑料袋套在身上封住口将人窒息;迫害性灌食、用普通塑料管灌浓盐水、灌粪尿汤;连续多日剥夺睡眠;注射和强迫大剂量服用破坏中枢神经药物;等等,难以一一尽数,无一不是丧尽天良。
(2)江氏集团以谎言洗脑迫使人们助纣为虐
在四年的迫害中,江氏集团利用中国老百姓对中共一党专制的默认,操控所有电视、电台、报纸等一切媒体用尽一切下流手段对法轮功进行诬蔑造谣,从“1400例”到“天安门自焚”、从“4.25法轮功围攻中南海”到“傅怡彬杀人案”、“乞丐杀人案”等等,无一不是造谣诬陷。
事实上,法轮功是一门教人向善的性命双修的修炼法门,自焚,自杀,杀人都是杀生,是修炼界绝对禁止的。李洪志师父在《转法轮》第七讲中说:“杀生这个问题很敏感,对炼功人来说,我们要求也比较严格,炼功人不能杀生。不管是佛家、道家、奇门功法,也不管是哪一门哪一派,只要是正法修炼,都把它看得很绝对,都不能杀生,这一点是肯定的。”
与此同时,江氏集团没收烧毁一切法轮功书籍,堵截法轮功学员说真话的所有渠道,法轮功学员依法上访就被抓、被打、被关,甚至被迫害致死。
在这种情况下,人们所能听到的只有一个声一音--铺天盖地的谎言,人们被谎言毒害着,不少人对法轮功产生误解、仇恨,甚至参与迫害修炼“真、善、忍”的好人,在无知中为江氏集团这场对人性的践踏助纣为虐。
一位大陆小山村的法轮功学员说:就是因为我坚信自己的信仰,坚信大法给我带来的健康,坚信按“真、善、忍”做人却遭受到无端的关押,监视居住、盯梢,失去了人身自由,人格受到了侮辱。2000年10月25日深夜由村委主任领着610及办事处七八个人闯入我家非法抄家,如同土匪一样。第二天被办事处政法委书记强制带到洗脑班进行洗脑,并以此进行经济敲诈。因拒不妥协、不放弃修炼,又被非法拘留15天。恶人扬言如果再不“转化”就把家中的房子拆掉。农村房子乃是人的命根子,房子拆了家就完了,因此父母身心受到了严重的摧残。村委和610恶人还扬言“我们就是经济制裁,就是把你家罚空,看你炼不炼,有本事你找江××去”。在江××的栽赃陷害、欺世谎言的蒙蔽下,在610、村委干部的威逼下,使人间的亲情,成为仇杀,我那被蒙蔽了的父亲,在明哲保身的情况下,竟然拿铁锨向我砍来。
不久前大陆某地一位炼法轮功的老奶奶,为了揭露江××的欺世谎言,不顾自身安危去发送真相传单,好让被蒙坐蔽的中国人知道真相。被一个小学生看见了,后者却用“X教徒”“离我远点”的污言秽语骂那位慈祥的长辈。
*揭露谎言 制止迫害——广传真象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强加给法轮功的残酷迫害已经四年有余,并且迫害还在继续,现在几乎每天都有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的消息。而这一切迫害完全建立是在江氏集团欺世谎言之上,这场迫害不仅仅是对法轮功修炼人的迫害,而是对人类道德的摧残,是在毁灭人性。
为了彻底揭穿江氏集团的谎言,制止这场迫害。大陆法轮功学员在被剥夺了一切讲真话的权利,老百姓没法知道真相的情况下,于2002年3月5日首次在长春用有线电视网插播法轮功真象节目,之后全国各地电视插播真相时有发生,让老百姓在家里能看到真象,不再被谎言欺骗和毒害,为民造福。
正如一位来自中国大陆的希女士所说,在大陆看电视上成天说法轮功的事情,老百姓烦也烦死了,在那儿的人想想也会知道里面肯定有假,但是没有正面消息澄清,到这里才知道假得这么离谱。她说,“如果在那里电视节目和这里的法轮功真象节目可以选择,我会比较想看法轮功的真象节目。”希女士还举《水浒传》中“智取生辰纲”一节的例子说,其实很多人还是没有意识到对法轮功迫害的残酷程度,和大陆电视节目造假的程度,否则更多人会去要回看自己想看的节目这个权利。
她说,“媒体传播工具本应为民所用,结果象那个生辰纲一样,被贪官从人民手里掠夺来,成为专制工具,老百姓当然想把它要回来。”
文/(大陆大法弟子于狱中)
【明慧网2003年11月2日】1999—2000年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节目报道了关于哈尔滨邹刚“走火入魔杀人”,我了解到了此事前后的真实情况。
我是一名大陆大法弟子,因在社会上将江氏一伙迫害法轮功真象告诉世人,却被非法抓捕入狱。一名刑事犯人分配到和我同一区,这名刑事犯当初和邹刚曾被关押在同一看守所、同一监室。当时监狱内的犯人因受电视诬蔑报导影响而愤恨大法,唯此人认为大法是冤屈的,他说他亲眼看到的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是如何造假诬陷大法的。为了表达他对大法的同情,他向我讲过如下事实。
该刑事犯人于2000年10月由于刑事犯罪,被哈尔滨公安局关押在市局七处看守所“111”监室,而恰巧邹刚也在此。此时邹刚已被关押一年左右,正等着下判决。当时江氏集团迫害法轮功,正处于疯狂阶段,法轮功的话题在监狱内是个焦点话题,而邹刚在监室内又是焦点人物。当时邹刚自己谈他练的那种功法(他自称是一种佛家功),根本不是法轮功。由于他自己经常出现幻觉,甚至有时精神错乱,于99年7月的一天,在哈市工作单位发病期间,用刀将一处级领导砍死,同时重伤一人,轻伤一人,因此被哈市局七处收押。事隔不久,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节目记者闻讯而来,通过市公安局预审员找到邹刚问此案,当时听到邹刚说不是炼法轮功的,就利诱、许诺邹刚说:“你的罪肯定判死刑,如果配合我们说是炼法轮功炼的,我们可以保你不判死刑,这算你为国家做贡献。”邹刚一听当即心喜,于是配合焦点谎谈记者,跟他们编导上演了这场栽赃丑剧。
据该刑事犯人说,邹刚在完成其编演后非常高兴和自信,经常在监室内对别人谈这下可好了,有救了,其他人员还羡慕他呢!可是经市局提审调查,哈市检察院把邹刚的犯罪事实进行了起诉,起诉的事实是:由于练某一种佛家功而精神错乱导致杀人(起诉书可到哈市中级检察院查到)。2000年12月,邹刚由哈市中级人民法院下判决,仍是死刑,判决定罪称由于炼某佛家功导致精神失常而杀人被判处死刑(判决书可到哈市中级人民法院查到)。邹刚空欢喜一场,无知地配合焦点访谈,诬陷大法,最后还是被杀人灭口。
这就是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精心导演的栽赃案的内幕。
文/大法弟子
【明慧网2003年11月2日】前两年我曾经给海城老工友洪过法,当时因为她的家人受电视谎言诽谤、诬蔑大法的影响,又说政府不让练,全家人都不让学,就搁下了。2003年9月初的一天,海城老工友打来长途,让我去她家,切磋切磋学法、炼功的事。9月11日,我就去了她家,一到,她就跟我讲述大法怎么救了她的过程。
诊断结果:病没治了
今年5月份去杭州治病,检查结果是两肾全部坏死,老中医告诉她的家人病没治了,就是走遍全国也治不了,维持一天算一天吧,就这样买了一箱上千元的中草药带回家,天天专门用一个电锅熬药,天天喝药,人都喝萎了,药也咽不下去了,全身浮肿、胃口发胀,只能靠打吊瓶维持,家人把装老衣都做好了。看病总共花了近30万元,光心脏手术作支架就花了7、8万元。
交待后事
我跟老伴说,这半张床我也占不了了,我要死了,你不要稀里糊涂的,一定要找个好一点的。老伴说,你不要胡思乱想,只要你有一口气,跟我说说话就行了。儿子说,妈,你可不能死,你要死了,咱家就散摊子了。
闺女的感应
孩子的姨跟我闺女说,你妈一不行了,你就赶紧给我打电话。我闺女说,你们老说我妈要死要死的,我总觉得我妈不会死,好像有个神要来救她似的,家人听了也没当回事。
阴差阳错敲错门,却救了命
今年6月8日那天,一个法轮功学员准备给朋友送真象资料,走错了门,敲了我家的门,我好不容易扶墙摸壁,挪了老半天,总算把门开开了。来人一看我病挺重,就想坐下来跟我讲法轮功真象,我心想,我话都说不动了,你还坐会儿干啥。她便开始跟我讲真象,我说我都是快死的人了,我也不想听真象了。以前老工友曾经叫我学法轮功,家人不让,我也就没学。要不你就找本大法书给我看看吧,我能看一遍就看一遍,看不上一遍,能看多少就看多少吧。我心里想,安慰安慰自己的心吧。
一星期后,她给我送来了一本《转法轮》大法书,当时书也拿不动,就躺着看吧,就这样稀里糊涂的8天看完了第一遍,而后我就可以坐起来看书了,看完第二遍,我就能下地走路了,还能吃点东西了,看完第三遍,就觉得全身轻松多了。过了几天。我让儿子开车送我去鞍山医院检查,检查结果一切正常,儿子不相信,我自己也不相信。又过了几天,儿子又开车带我去鞍山总院检查,结果跟上次一样,一切正常。回来的路上,儿子问,妈,你最近增加什么好药了吗?吃什么灵丹妙药了吗?这么短时间内一切都正常了。我说,妈告诉你,你别生气,妈是看了三遍《转法轮》就这样了,这回儿子说,只要学大法能叫你病好你就学,只要能把你病救下来你就学吧,只要你不死,就是全家人的福分。大法这么好,这么神奇,你就学下去吧。
打那以后全家人迎人就讲,我妈是大法救活的,我妈的命是大法救下来。
“我们替你发”
2003年10月27日的中午,大法弟子在一个市场周围发真象材料,最后还剩下5张光盘。她看到一辆大货车,没犹豫,拉开车门,笑着对司机说:“哎,小伙子你好!我是炼法轮功的,我这有法轮功的真象光盘,关于天安门自焚真象的,看了对你有好处,你想不想看?”
司机高兴地说:“想看,给我一个吧。”
“告诉你,天安门自焚那是假的,是对法轮功的栽赃陷害。这里都有,以后可别相信电视宣传的那些东西,都是骗人、害人的。”
这时突然从司机后面伸出好几双手,说:“给我一个,给我一个。”
大法弟子一看后面还坐着4个人,其中一个说:“还有没有了?我替你发。”
大法弟子一人给了一张,笑呵呵地说:“没了,你们看完再给别人看就行。谢谢你们!”
居委会主任斥责举报者:“法轮功碍着你们什么事儿啦?”
一次,北京某街道两个曾经被邪恶利用参与迫害大法的糊涂人,听说附近又有大法弟子讲真象的活动,就跑去找到居委会主任,要求再去搜寻大法弟子。居委会主任正色训斥道:“法轮功碍着你们什么事儿啦?要是没事儿,该干什么干什么去!”两个人讨了个没趣。
“您们大法师父真是高人”
东北某地有一大法弟子,经常向经商的某老板讲真象,送真象小册子,还让他听了法轮大法讲法录音。听完讲法后,他说“您们大法师父真是高人,什么都知道。讲的都是叫人家如何做好人,没有一句是叫人学坏的,江××怎么就看不顺眼了?不去抓那些贪官、坏人,反而整修真善忍的好人。”大法弟子还告诉他真象小册子都是大法弟子省吃俭用的钱做的。有一天,老板到亲家接孙子,看到亲家炉子旁边有一张大法真象材料,马上把真象材料拾起。
一天,该老板对大法弟子说:“现在买卖效益不好,我把每天腾出的废纸壳卖掉,把积攒下的钱,给您们大法做真象资料用,尽我的一点微薄之力。”没过多长时间,这位老板就拿出50元钱,让大法弟子做真象资料用。
“学法轮功的人肯定不受贿的”
今天下午上班正好遇到教育站的一个工作人员,我俩边走边唠嗑。她说:“你们现在的事挺少的?”我说:“这不是局里又要变动人员了,都不能安心的工作了。”她说:“局长乘着变动人员又要收礼了,他们就指着这些。”接着她又说:“学法轮功的人肯定不受贿的。”当时我听她说这话,很高兴,她对修炼法轮大法的人有一定的了解,知道信仰“真、善、忍”的人是好人。我又给她讲了,江××被海外几个国家的法轮功学员以群体灭绝罪起诉,世界上成立了审江大联盟……。她说:“江××这几年也没干好事。”
从和她的交谈中,我看到无论江××政治流氓集团利用媒体怎么造谣,明白真相的人还是越来越多了,越来越多的人们知道了“真、善、忍”的美好,那么他们也在为自己奠定着美好的未来。在此也告诫那些仍然继续迫害法轮功的人,不要再助纣为虐了,江××被送上审判台那天,你们会怎样呢?
文/武汉大法弟子
【明慧网2003年11月5日】武汉何湾劳教所三大队一个吸毒劳教人员,是三大队狱警指派专门监视法轮功的信息员。相处时间长了,他发现法轮功与当今政府所宣传的完全不一样,这个特殊的人群都是好人。有一天他偷看了法轮功自己看的书后,疑惑地问法轮功:“你们看的书都是教人做好人,教人行善,国家为什么说是邪教呢?”有位大法弟子告诉他:“法轮功是一种佛法修炼,法轮大法是正法,那些不正、不够正的就害怕得要命,所以就会极力的迫害,残酷的镇压。当今对法轮功的宣传全都是欺骗世人的假宣传。”
从这时起,这位信息员的观点慢慢的发生着变化,从同情法轮功的遭遇到要求学炼法轮功。自从学炼法轮功不长时间,他的毒瘾、烟瘾自然的没有了,人也精神多了,他开始尝到了炼法轮功的甜头,就更进一步地投入,并且坚信毒瘾从此以后一定能戒掉。他的行为被其他的犯人打了小报告,狱警就找他麻烦,他不但不怕还义正词严地宣布:“从今天起,我正式宣布,我就是法轮功学员了。”
他的行为招来了狱警、犯人的严厉监控,同时在三大队的劳教人员中也引起了强烈的反响,大家逐渐地尊敬起法轮功了。有的劳教人员暗地里与法轮功学员联系,互留通信地址,等期满出去后,要求法轮功人员一定教他们学炼法轮功,做一个真正的好人。
文/大陆大法弟子
【明慧网2003年11月4日】我在进京上访的途中被截回,每到一站都有下车的大法弟子,站台上有许多警察接站。车要到终点了,剩下我们七八个大法弟子,我站起来向车里的工作人员讲真相。
我走到乘警的座位附近,向他要被收去的同修带的《转法轮》,当时我就觉得书应该要回来,不能让他们随便糟蹋。乘警不给,说不是我的。我想不能把书交给他们,又第二次走了过去,开始向乘警讲述我学法的经过和原因,从一个全身是病用多种医疗方法都治不了的状况,大便、小便都排不出去,进口药也无济于事,到走向修炼路的身心大变的情况,一一向他介绍。有一女乘务员听后有点不相信,说能那么神吗?我说在我身上确实已经体现出了。正在交谈中又有几个乘务员也走过来,其中一个推着卖东西的小伙子说,是真的,咱们站里的××同事的父亲60多岁了,过去有一身的病,炼法轮功都炼好了,现在什么活都能干,不信你回去问问。听了小伙子的这番话,我心里真是为他的所为而高兴,心里祝愿他一定会有福报的。乘警听后说能那么好,这本书就不给你们了,我拿回去看看。这时另一位男乘务员也要看书,两人抢了起来,最后书让乘警拿走说:我先看,然后再给别人看。
文/德国大法弟子
【明慧网2003年11月1日】今年秋末德国威尔士堡市(Wuerzburg)的大法弟子在该市市政府主办的博览会上表演法轮功功法。学员们穿上金黄色炼功服,一位75岁的西人学员也上台表演。

这支队伍十分引人注目,许多游人坐下来观看。主持人是一位经验丰富的老演员,他对我们独特的节目很感兴趣,当他听说法轮功在中国受到残酷的迫害时,很震惊。在我们表演前他就通过大扩音器向整个大厅通报了我们的功法及在中国的遭遇。许多人因此前来观看。
大家平静和谐地表演了五套功法,一位学员向来宾解说动作及要领。最后十分钟他在台上为观众解答提问。诸如:为什么法轮功受到迫害?什么是法轮功?在哪可以学功?等等。
整个半小时的节目被当地电台拍摄,并在当天晚上播放。这次活动的传播真象的效果之好超出了大家的预料。一天一位学员在路上走,被一陌生行人叫住了,说她认出这位学员是她在电视里看到的表演功法的那位。她说很喜欢这个功法。
还有一位德国女士给学员打电话说她在博览会上了解了法轮功,她想帮助我们。她写了一封信给中国驻德大使,信中写道:我听说中国是一片令人神往的土地,拥有几千年灿烂的文化,我向往有一天自己能到那儿,……我听说那儿对法轮功的镇压,迫害和酷刑,践踏人的尊严,大使先生,请维护您的国家的名誉,维护联合国人权公约。这位女士还找学员要了支持在德国控告江××的征签表,并在她的朋友圈里征签。
【明慧网2003年11月4日】这几个问题写出来,希望能和大家共同探讨。
问一:法轮功在中国被迫害前,很多人对其都十分认可,没什么大问题出现。为什么全面打压、批判之后,就今天出个自焚,明天来个杀人,后天弄个放火,简直穷凶极恶了?这前后变化也太大,太突然了吧。
问二:法轮功被镇压一年多,出现了“自焚”一事,喉舌媒体莫名惊诧:“法轮功露出X教的最大特性了,露出X教本质了。”这先定性,再找本质、抓不是、罗罪名,好象程序有问题吧?江××正愁没借口加大打压力度时,法轮功这么傻,授人以柄吗?
问三:“自焚”者被裹得像“木乃伊”似的,还接受穿便装的记者采访,医学上烧伤病人要让皮肤尽量暴露,他们不怕捂坏了人吗?记者采访也不换套无菌的衣服,也不带口罩,医生怎么就让她进了呢?坚定得能去“自焚”的“练法轮功的人”,怎么能没两天就转化了呢?
问四:听说打压法轮功是因为练法轮功的人太多了,怕越来越多不好控制,危及政权。但是,这就算合理的理由吗?炼法轮功的人都是在修心向善做好人,难道还怕好人多吗?炼法轮功的老年人、孩子都很多,他们能去干什么坏事,有什么非分之想呢?有谁想利用这帮人?还教他们要“打不还手,骂不还口”,这不傻吗?
问五:这媒体铺天盖地的“一言堂”宣传、造谣,大家想想,什么人、什么人群能不被骂得一文不值,一无是处?国家主席怎样?“六四”学生怎样?不知内情的群众整天被媒体“强迫”灌输着一面之辞,相当于被“洗脑”。
问六:为什么人家炼法轮功的老百姓无处申冤,向其他老百姓发点纸单,诉诉苦,竟怕得某些领导下令对这些人大打出手,害死了几百人。这罪够死刑吗?公平辩论以理服人,别仗势欺人不行吗?
问七:强制与高压空前绝后,酷刑与迫害无与伦比。一些人上电视“幡然醒悟”,又“反戈一击”,还得夸赞“劳教所如何如何的好,像家一样的温暖”,如果是这样,要饭的都说自己练法轮功,住劳教所多好?
问八:国外对法轮功的意见如何?为什么很少有报道?如果有一点批评之声国内的媒体能不大肆转载、宣扬吗?外国的意见没有吗?是进不来。现在法轮功弘传到60多个国家,像几年前在中国一样自由、公开炼,得到广泛的认可和褒扬。这可让我迷惑了,X教就是X教,怎么在国外就正,在中国就邪,难道是外国人傻,分辨不清,还是中国水土不养人?(说实话谁的国家谁不爱呀,只是几个小人爬到了领导的位置上,欺压人民,不干正事。)
【明慧网2003年11月4日】
(一)
“现在的警察为什么敢毫无顾忌地抓法轮功?因为法轮功‘打不还手、骂不还口’,它们知道好人好欺负。它们为什么喜欢抄法轮功的家?它们知道法轮功有理也没处讲,见到好东西警察就地分赃,有实惠。它们为什么紧随江泽民?因为它们和江XX是一路货色:贪、赌、毒,‘黄’对它们来说太正常了,不‘黄’才不正常!”
“大庆的警察简直就是土匪、强盗加流氓,其实它们连土匪、强盗都不如。土匪有时还分个善恶,它们可倒好,专抓好人,保着坏人,真正的坏人它也惹不不起。听说大庆炼法轮功的被迫害死了20多位。”
“我最恨警察,最敬佩法轮功。警察为什么敢迫害法轮功?它们为什么不敢镇压黑社会?因为法轮功讲‘真、善、忍’,因为好多警察本身就是黑社会。等哪一天我要掌权了,把这帮祸国殃民的东西全关进监狱。”
“你要说警察中一个好人都没有,那也太绝对,但这么说吧,好人在警察队伍中干不长,这是肯定的;除非你也在不断地变坏,最后和它们同流合污;你看挺好的一个人,到了警察那儿,几年就坏透了。”
“那天我刚进商店的门,就感到邪气十足,不自在。出来时,人家告诉我,大庆让区分局的一个女便衣在那蹲坑呐,外边冷,到屋里来蹲了,说是抓法轮功的。到过年了,多抓点人进去,好勒索钱。坏人它们不敢轻易动,法轮功的讲‘真、善、忍’,好整,它们不怕。”
(二)
一天早晨,一位老汉在北京西郊一个小饭馆里吃早点,说话间给大家讲了这么一件事。他所在的街道在拆迁民居之后,房地产开发商在给各拆迁户兑现新房的时候,原来人多旧房少的住户,按旧房面积计算新房;原来旧房多人少的住户,按人头分配新房。对此,群众意见很大,便选派了一些代表跟开发商谈判并要上访。开发商自知理亏,就把公安的“请”了去。那些被“请”去的公安不负黑心开发商的重托,把几个据理力争的代表弄到派出所,劈头就训:“你们闹什么?我们看你们是上了‘法轮功’的当了,”硬是不让那些人说话:“现在,国家不许‘法轮功’上访,难道你们不知道?”。说到这里,老汉长叹一声:“如今这世道成了什么啦?警察给扣个‘法轮功’,就成欺负老百姓的棍子了!”
【明慧网2003年11月4日】([注]本网站所转载的外界评论不代表法轮功学员的认识。)
一位朋友捎来一封一名普通大学生毕业生写给我的短信。面对这封信件,我无法保持沉默。这封信是这样写的:
余杰先生:
您好。作为您的一名读友,老早就想和您展开交流,一直未能如愿。我是一名刚刚毕业于湖南株洲工学院管理专业的本科生。由于家境,没能缴纳完四年的学费,所以至今未能领到学位证和毕业证。
从大一开始接触到您的作品之后,便被深深地吸引住了。每次到书店里首要便是看有没有您的新作问世。到目前为止,已积攒了您十一本作品了。很有一种成就感。
我这次写信给您的目的主要是向您求助,实在是万不得已。我想请您帮我想想办法,救助我在狱中的父母。
事情是这样的,我父母由于修炼法轮功,修炼真、善、忍,散发传单向民众讲明真相,在被秘密关押了将近一年之后,分别被判处重刑。我母亲刘秀春,河北省承德市兴隆县第一中学退休教师,被判处五年徒刑,被关押于天津市女子监狱;我父亲陈同庆,一名老知识分子,被判处八年徒刑,关押于天津市大港区港北监狱。以上判决都是秘密审判,没有任何家属在场,不能上诉。
我本人没有修炼法轮功,但我尊重每个人的信仰自由,深知每一位公民都有包括宗教信仰自由在内的各种权利,这些权利都是堂而皇之写入我国的宪法的,应得到法律的保护,而不可被任意践踏。我对当局如此残酷迫害法轮功学员感到费解和愤慨。但我的愤慨就像中国外交部发言人经常表达的愤慨及强烈谴责一样,没有任何实际的意义。父母深陷囹圄而我却无能为力,这让我无地自容和羞愧。
父母双双入狱,对我精神上和经济上来说是双重打击,到现在也没能交完学费,而且每天靠打工、干体力活维持生存。对于本科毕业的我来说更是一种羞辱。
希望您能帮助我向世界上的人权组织反映我父母的遭遇,因为真担心已年过六旬的他们熬不到出狱的那一刻。如果您肯帮忙,我将不胜感激。另外,还应感谢您的作品给我带来了精神粮食。
读友:陈怡茗
二零零三年十月二十二日
* * * * * * *
读完这封信,我的心境久久不能平息。我珍视这名陷入人生绝境的青年给予我的信任。这封信将被我作为这个时代的“见证”保存下来。今人与后人应当读到它,它与宋祖英的颂歌共同构成了这个时代的“真”与“伪”的两极。
就我个人的信仰取向而言,我接近基督教信仰而疏离于法轮功信仰。在九十年代中期,我曾经看到过李洪志关于法轮功的一系列书籍,其观点与我的价值观念和知识结构相去甚远。但是,我尊重那些虔诚的法轮功修炼者,并认为他们坚守的“真、善、忍”的信条在今日盛行谎言、欺诈、暴力和仇恨的中国具有相当正面的意义。“政教分离”是近代以来国家政权与宗教信仰之间所达成的一种最佳关系,任何一个民主、共和的政府,都不会轻易逾越这一界线,粗暴地去干涉公民的信仰自由。然而,在“六四”屠杀之后的九十年代末期,已经失去了“法统”的中共政权,却悍然对法轮功信徒发起了大规模的迫害。这是当代世界罕有的由国家政权实施的宗教迫害事件之一。我理解陈怡茗朋友的羞愧和耻辱,以及他的无能为力感,因为在这一系列的谎言和暴行面前,作为一个软弱的知识分子,我也感受到了彻骨的羞愧和耻辱、无能与卑微。中国知识界在此事件中整体性的失语,成为其堕落的又一标志。
我不能给予陈怡茗朋友更多的帮助,以我的能力无法营救他的父母,我所能做便是把这一切都写出来。我不能保持沉默,因为沉默将直接危及我的生存质量,良心将时时发出揪心的疼痛。我必须替那些为了信仰自由以及其他一切的自由而受难的人们呼吁——他们是无罪的!
因为,联合国《世界人权宣言》之第十八条明确规定:
人人有思想、良心和宗教自由的权利;此项权利包括改变他的宗教或信仰的自由,以及单独或集体、公开或秘密地以教义、实践、礼拜和戒律表示他的宗教或信仰的自由。
因为,《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之第十八条也明确规定:
一、人人有权享受思想、良心和宗教自由。此项权利包括维持或改变信仰的自由,以及单独或集体、公开或秘密地以礼拜、戒律和教义来表明他的宗教或信仰的自由。
二、任何人不得遭受足以损害他维持或改变他的宗教信仰自由的强迫。
三、表示自己的宗教或信仰的自由,仅只受到法律所规定的以及为保障公共安全、秩序、卫生或道德、或他人的基本权利和自由所必需的限制。
四、本公约缔约各国承担,尊重父母和(如适用时)法定监护人保证他们的孩子能按照他们自己的信仰接受宗教和道德教育的自由。
作为以上两个重要的国际文件的签署国,中国政府却在大肆地从事着剥夺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的种种恶行。作为一个中国公民,我必须站起来揭露这些卑鄙的事实——为了在工地上负轭的陈怡茗,为了陈怡茗在狱中的父母,为了更多更多的陌生人而亲密的同胞。
二零零三年十一月三日
【明慧网2003年11月1日】中共前领导人江泽民发动对法轮功的镇压已逾四年,导致中国大陆至少800多名法轮功学员死亡,无数学员流离失所。2002年10月18日,6名法轮功学员向美国法院提起控告,提供江泽民及其所操纵的「610办公室」意图灭绝法轮功的种种罪证。至本文发出时,法轮功学员已在美国、比利时、西班牙、法国、冰岛、芬兰等国家对迫害法轮功的高官提起控诉,并在澳大利亚、瑞士、德国、爱尔兰、亚美尼亚等国家做准备控诉。这一举动引起各国的关注。
1、各国政界:
「这是一个非常积极的、成熟的、非暴力的做法。通过对江泽民的控告,不但是对邪恶的一个重大打击,而且可以引起媒体及世人对此事的关注,认清事实真象。」
──澳大利亚纽省上议院议员伊安-柯恩先生(Ian Cohen)
柯恩先生出生于1951年,在年轻时就已经是非常出名的社会活动家,为环境保护问题四处奔走。1984年加入绿党至今,今年3月纽省议会大选后连任上议院议席。上周日,八个社团在悉尼联合组织了「揭露谎言、拯救生命」大型集会游行,当时有不少社会知名或上层人士到会发表了演讲。柯恩先生的发言给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江泽民集团要承担对迫害法轮功的全部责任」
──前美国驻匈牙利大使,法轮功之友的创始人之一马克-帕尔默先生 (Mark Palmer)
马克-帕尔默先生是前美国驻匈牙利大使。马克-帕尔默于1986至1990出任美国驻匈牙利大使。期间匈牙利人、波兰人及其他人上街游行,从专制的XX党制度下获得了自由。他于1982至1986任副助理国务卿。他指出,江泽民集团要承担对迫害法轮功的全部责任,以及中共的腐败高官将巨额资金从国内转移到美国和其他一些国家。帕尔默大使呼吁美国政府支援中国的真正民主,将腐败的中共官员曝光,并警告说,前中共领导人江泽民是「对地区与美国安全最大的威胁。」
「“灭绝种族罪”危害的是全球公民的切身利益和人权,而不仅仅是某一个国家的事,当越来越多的民众意识到这一点,百姓的呼声越来越高的时候,这种呼声便将形成一股势不可挡的国际趋势,那么江泽民所犯下的灭绝种族罪也将被各国所公认,最终使全球公审成为现实」
──阿德雷德Flinders大学法律系讲师格兰特尼曼先生
格兰特尼曼,澳大利亚阿德雷德Flinders大学法律系讲师。2003年6月10日晚上,由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全球家庭营救计划行动及纽省法轮大法佛学会联合主办在澳洲的纽省图书馆举行了「21世纪---制止群体灭绝罪行」研讨会。近50位嘉宾参加了此次活动。
「江泽民不但对法轮功进行种族灭绝,他还是对整个中国的文化进行灭绝,除了人间审判之外,他最终将得到神的审判」
──澳洲上议院议员、基督徒民主党领袖,Fred Nile牧师
Nile牧师,澳大利亚基督徒民主党领袖,任上议院议员已有23年,是纽省议会中当政最长的议员,被称为「社会之父」。Nile牧师认为人类的道德是社会稳定和发展的首要因素。针对中国对基督徒及法轮功的迫害,Nile牧师表示坚决反对,并且亲自编写出版《世界家庭新闻》月刊,其中以大量的篇幅将这些迫害向世界曝光。
「这是一项非常公正的举动,要让法庭来作出最后的裁决」
──澳洲民主党纽省领袖,上议员议员亚瑟-切斯特费德博士(Arthur-Chesterfield)
亚瑟-切斯特费德博士,澳洲上议员,民主党纽省领袖。在最近举行的「揭露谎言,拯救生命」大集会上也发表了精彩演讲,表示反对任何一个国家以经济或其他利益作为一种政治手段来影响及干涉澳洲的国家政策及澳洲人民的权益。宗教及信仰的自由并对法轮功学员在中国遭受的迫害表示同情。对于北美法轮功学员将在美国法庭起诉原中国主席江泽民一事表示赞同,并认为这是一项非常公正的举动。
「江泽民不再是国家首脑,不应享有《外国元首豁免法》中的首脑豁免权。同时要求法院应该仔细地考虑这是对一个非民主政权国家提出的问题。建议书中说,中华人民共和国在任何意义上都不能说是一个民主国家,江得到的权力没有经过民主选举过程。相反,江的掌权是由于镇压1989年的民主运动。在他当政期间,美国国务院称其为「独裁统治」,大赦国际、人权观察等知名机构,甚至美国国务院自己的国家人权报告中都记载了被告江泽民政府对其自己的人民采取的系统残暴的人权侵犯。」
──美国国会「法庭之友」建议书内容
6月9日,多位美国国会议员向美国法院提出有关诉江案的「法庭之友」建议书(Amicus Curae brief),表达美国国会议员对诉江案的支援。他们表示,鉴于原告指控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要求美国行政部门出面干预此案,所以对此问题就特别关注。建议书是由美国国会议员、民主党成员汤姆-兰托斯(Tom-Lantos)发起,到目前为止已有38位国会议员在建议书上签名。建议书建议法庭不要在此刻取消对此案的审理,而是在法庭上根据案情内容判断此案。建议书强调《外国元首豁免法》确立的基本原则是这类诉求不应再通过因迫于强大政治压力而采取的外交途径来解决,而是基于法律标准由法庭来解决江泽民已经不再是国家元首,并且他是来自于一个非民主体制的国家的情况下,其元首豁免权问题是法庭应该慎重考虑的新问题。
「我们没有看到任何政策或正当理由使我们接受政府要求对一个独裁政体特别是中国前领导人的元首豁免建议」
──美国德克萨斯州国会议员克里斯-贝尔(Christ Bell)先生
6月12日,38位国会议员联名签署了美国「法庭之友」陈述书,支援芝加哥联邦地区法院继续审理法轮功成员对江泽民的「群体灭绝罪起诉」。美国国会议员「法庭之友」陈述书的联署人之一──德州国会议员克里斯-贝尔先生近日说:「该案件涉及到了对人权的迫害,我们认为应该在法制的轨道上进行解决。」
「我认为中国政府对法轮功学员及其它宗教人士的迫害是肆无忌惮、昧着良心的。人权的标准必须是一致的。我们给中国政府发出了众多的请求,希望他们能改善对待法轮功学员的手段及态度,但中国政府基本上无动于衷,继续镇压法轮功。近期的诉讼仅是一个给中国政府压力,希望其变得宽容的手段。」
──美国麻州国会众议员金-麦高文
金-麦高文,联邦众议员,代表麻州第三选区。于6月11日以「法庭之友」的身份加入数十位美国国会议员联名签署由国会外交委员会资深民主党成员,加州的国会议员汤姆-兰托斯撰写的关于请求继续受理诉江案的法律论点陈述书(也称非立案方辩论书),敦促法庭继续受理一项起诉前中共领导人江泽民犯下群体灭绝罪,反人类罪及其它罪名的诉讼案,并于6月12日得到伊利诺伊州北区美国联邦地区法院的接受。
「法轮功在新闻发布会后的「大会审江泽民」的街头剧新颖有趣,应该让布希总统和美国各地官员来看看,看看法轮功被迫害的事实。」
──美国伊利诺州帝克迅市长基米-贝克
伊利诺州帝克迅市长基米-贝克(Jim Burke)在6月21日中午10点半在芝加哥联邦广场举行的声援支援对江泽民「灭绝群体罪」的诉讼案的集会上公开表示「大会审江泽民」的「街头剧」很形象地反映了法轮功受江泽民迫害的情况。
「起诉江泽民对我来说是一件极为有趣的事情。人们现在可以看到,即使是像中国这样的大国,其领导人也不能逃脱对其罪行的惩罚。不管起诉情况如何,都肯定会引起公众和媒体的关注。通过这一过程,中国政府也会看到,迫害法轮功并没有使他们得到任何东西,相反他们却损害了自己。」
──英国前上议院议员莫恩勋爵
莫恩勋爵是一位热心的法轮功之友。在任议员期间,他曾多次在上议院提出法轮功问题。很多其他议员,包括国会人权小组的希尔顿勋爵,都对法轮功表示了支援在芝加哥起诉江泽民之际,英国前上议院议员莫恩勋爵发表谈话,表示支援。莫恩勋爵对营救法轮功学员赵明作出了非常重要的努力。现在,他还在为营救英国学员谢卫国和朱宝生在中国的亲人而奔波。
「美国在历史上一向致力于改革人权迫害弊端,因此我的国会同僚将与我并肩努力,坚决地帮助结束中国及其它国家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在美国华盛顿特区举行的公审江泽民集会,有助于向中国政府施压。」
──美国密苏里州国会众议员威廉-莱西-克莱(William Lacy Clay)
美国密苏里州众议员威廉-莱西-克莱(William Lacy Clay)表示,法轮功学员7.20期间在美国华盛顿特区举行的公审江泽民集会,有助于向中国政府施压。他说,在我的绵薄之力和法轮功学员持续努力下,我们终将结束这场对中国法轮功学员们的恐怖迫害。
我认为迫害的时间已经是太长了,早就应该这样了。如果当他是国家主席的时候,起诉案会有更大的影响。很明显的是世界上的各国政府没有行动起来。像米洛舍维奇因为对人类的侵犯,在国际法庭受到审判。我看“江案”跟此案没有两样。江泽民镇压人民使许多人不明原因地死于监狱。他要为自己所犯的罪付出代价,受到应有的惩罚。不管是民间的起诉还是通过世界各国的努力。如果你置之不理,让他们随心所欲,他们永远不会改变他们的政策。他们就一直会对他们的民众镇压下去,不管是在中国国内还是在国外。据我所知他们对许多生在中国的,但现在是澳洲公民的人士,进行了骚扰,我们不能容忍。
──澳大利亚滨镇市议员克莱福-泰勒
克莱福-泰勒是滨镇市的市议员,也是澳洲著名画家章翠英女士当初在中国蒙难时,第一个挺身而出的一位澳州政府官员。他曾在市议会上提出一项动议,谴责中国政府迫害宗教、文化和民族团体,要求中国政府立即释放因修炼法轮功而被关押的澳大利亚公民章翠英,在当时的朝野上下引起很大的震动。
「起诉江泽民,用法律裁决的方式把中国镇压法轮功的真象诉诸于世。如果做了一些见不得人的事,那就应该受到惩罚,不这样做,这些见不得人的事就会变得正当化,久而久之会被认为是理所当然的了」
──日本众议院议员牧野圣修
2、法律界人士:
「……江泽民将面临在世界多个国家被起诉,可能会面临终身监禁等惩罚。」
──瑞士律师菲理浦-格朗
2003年3月19日,第59届联合国人权会议进入第三天,「穷追未受惩罚者组织」与瑞士法轮功协会,在联合国万国广场附近的Inter-Continental酒店举行第二次记者招待会,控方律师菲理浦-格朗先生就将在瑞士起诉原中国国家主席江泽民一事表示,江泽民将面临在世界多个国家被起诉,可能会面临终身监禁等惩罚。
「我们掌握一个文件:江泽民在一万多名法轮功学员请愿后,我想他非常不安,30多天之后,他下达命令,大概是说我们必须根除法轮功,在中国,也在美国。他通过那些部委确实在尽其所能,要在美国消除法轮功。」
──律师马丁-麦克曼先生
马丁-麦克曼,律师。一年前,50多位法轮功学员在美国首都华盛顿,状告中国国安部,公安部,和中央电视台在美国对法轮功学员进行骚扰和打压。因为中国政府拒绝履行国际公约,拒不执行法律文件的送达程式,目前原告方已向法院递交申请,要求执行缺席判决。
「我非常钦佩法轮功学员的勇气。我本人当年也是因为为「六-四」学生说了几句公道话,就被关了一年半。在那个环境下这样做不容易。在中国那个社会民告官是不可能的,有理无理先打40大板,中共统治下与封建社会的做法差不多,甚至还厉害,打40大板是说你失礼「犯上」,现在是说你「颠覆国家」「颠覆政权」,这个罪可就大了,这不就是文革「阶级斗争」的翻版吗?有了这个罪名他就可以任意整你,甚至杀了你,让你有冤也无处告。」
──旅美学者、法学家于浩成先生
于浩成,1942年参加中国××党,同年去晋察冀边区任晋察冀日报编辑。解放后任公安部群众出版社社长、主编。曾任南开大学法学教授,是中国作协成员,同时是国际笔会中国独立作家分会成员。80年代因批评中共领导人被辞去所有职务,后又因六四入狱秦城一年半,出狱后在北京被软禁三年。94年在美国国务卿克里斯多夫的坚持下,北京放行于教授来美。此后于教授在美国多间著名大学作访问学者,从事政治学、法学方面的研究,同时又是多家著名媒体的自由撰稿人。于教授至今发表了各种专著十余本,他的最新专著是关于法学的研究《人权和宪政》。
「江泽民诉讼案若被受理,对香港热爱民主人士来说是一剂兴奋剂」
──香港大律师公会主席陈景生
当陈景生得知前中国国家主席江泽民在美国以「群体灭绝罪」被起诉一事时,他认为,如果是控告江泽民这件事让世人都知道的话,反而会使世界上的压力反过来促使中国民主化,这个进程将会更快。
「江泽民的酷刑和群体灭绝罪,不仅违犯美国法律,违犯基本的国际法,也同样违反中国政府的法律。因此「诉江案」针对的是江泽民个人的犯罪行为。「诉江案」可以看作是世界人权运动的一部分,这种诉讼的意义在于,在世界范围内建立这样一个基础,即任何官员如果犯下严重侵犯人权的罪行,如酷刑和群体灭绝罪,都要负刑事和民事责任。」
──美国著名人权律师莫顿-斯凯勒教授
「法轮功学员被剥夺了说话的权利和信仰的权利,遭到如此的迫害、甚至失去了生命,所以我们相信,如果有谁能听到我们的声音,能相信我们,那其实我们就是赢了,就是这样的。」
──澳洲公众支援法轮功信仰权利协会发言人哈桑-古纳里先生
「中共如果想真正在世界上受到尊重和认同,就必须在人权议题上改变思考模式。法轮功是江泽民任内下令镇压的,中共如果持续贯彻其主张,等于是为了江的个人行为,赔上整个国家的形象。江泽民应该趁他还有影响力的时候,终止对法轮功的迫害,而新接任的中共领导阶层,切勿重蹈覆辙。」
──郭林勇律师,台湾律师公会全国联合会理事长
3、知名人士:
「不管江最后是否被定罪,这一起诉肯定让他害怕。很明显他为自己将来的出路而担心。他做了这么多坏事,怎么会不怕呢?我希望这一起诉不光让他感到害怕,还要让所有跟着他犯下这些邪恶勾当的人害怕。」
──法轮功之友顾问董事、牧师肯尼斯-布鲁克斯博士 (Rev. Dr. Kenneth Brooks)
牧师肯尼斯-布鲁克斯博士(Rev. Dr. Kenneth Brooks)是一名优秀的艺术家,他的作品被梵帝冈和美国佛罗里达州圣彼得斯堡的纳粹大屠杀博物馆收藏。他同时也是一名有造诣的政治漫画家、社会活动家、职业作家与编辑。他是美国法轮功之友的顾问董事。美国法轮功之友是一个非营利组织,他的使命是支援法轮功修炼者的信仰自由。美国法轮功之友成员本身不是法轮功修炼者,但他们支援法轮功修炼者的人权。
「在控告他的过程中,我想会有更多的人听到公理和正义的声音。」
──台湾大学政治系系主任明居正教授
明居正教授,是台湾大学政治系系主任,他不仅是学界极富声望的学者,更是中国问题的专家。明教授日前谈到正义、道德与良知的重要。他认为,这次起诉不仅开启了一项新的案例,更可透过此案,让更多人知道他的错误,使一些人放弃继续跟随这种错误。所以,这个案件对中国人民是有正面的时代意义。
「在法轮功这个问题上,江所用的是法西斯的手段,完全不让任何不同的声音在国内发出。我们是有证据相信(镇压法轮功)在国内是不得人心,国内有几百、上千万的信众受到迫害。」
──《开放》杂志总编金钟
「法轮功在海外起诉江泽民和他手下的一些恶吏,也正是用理性的法治手段来解决问题。即使目前有这样那样的困难,但是相信公理最后必然战胜强权,一些国家独裁者或在国内被公审,或被押上国际法庭,都是江泽民未来可能的写照。」
──林保华,笔名:凌峰,自由亚洲电台特约评论员和大纪元新闻网专栏作家
林保华,出生于重庆,随即到了印尼。中小学期间就接触了中共地下党的教育,因此17岁时即回到北京读书,1960年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中共党史系。在中国大陆期间,凌锋经历了从「反右」开始到以后文革的全部政治运动,终于对中共有了深刻认识,遂于1976年8月义无反顾离开中国大陆移居香港。1997年6月28日中共收回香港主权前夕,凌锋因为珍惜自由和人权而不愿意再接受中共的独裁统治,离开香港移居美国。凌锋现为自由亚洲电台特约评论员和大纪元新闻网专栏作家等,勤于耕笔,在海内外影响广泛。
「起诉江泽民这个事儿,确实是给中国领导人上了一课,让他知道,世间的这个道理啊,不仅仅是××党一家说了算,在××党控制之外的地方呢,在世界上主要的文明地区,他还有另外一套道理,那是真正的道理,就是说,你不能胡来。像镇压法轮功这样的事情,抗拒世界潮流,非要把中国文明的火车头给拉回来往反了走,这种事情是不能允许的。」
──《大参考》主编李洪宽
(资料引用截止于2003年10月22日)
【明慧网2003年11月4日】有一次,四川郫县县委不法人员表演所谓“公判”法轮功修炼者的大会。会场是该县城的一所灯光球场,开会那天会场站满了上千围观的群众,被判的是夫妻俩。
当恶警强行把两位大法弟子推上场时,他俩一边挣扎,一边高呼:“法轮大法好。”会场混乱起来,恶警动手打两位大法弟子。上千的观众见到恶警的暴行,不自觉的都跟着高呼起来:“法轮大法好!”连到场的小孩都高呼起来,恶警和坏官们吓得发抖。
几天后,县委书记在工作会议上说:“说是公判法轮功,结果成了宣扬法轮功的大会。”从那以后,郫县非法劳改、劳教大法弟子时都躲在一间小屋子里进行,生怕外面的群众知道了它们的邪恶行为。
河南省南阳派出所所长孙金普抓打大法弟子车祸惨死
河南省南阳市社旗县兴隆乡派出所所长孙金普,卖力追随江氏政治流氓集体迫害大法弟子,抓人、罚款、没有任何手续。于2002年农历腊月二十九,孙金普遭车祸惨死,半边脸不翼而飞,年38岁。
沈阳评剧院演员诬蔑大法 遭恶报车祸死亡
刘艳群,女、43岁,是原沈阳评剧院的演员,她于2001年就随另一个演出团走穴去北京,多次参加并上演诬蔑、攻击大法的节目。此后刘艳群身体总是感觉不适,原本一个不太大的毛病,此期间却突出的痛苦,并越治越重,甚至不能正常工作。这期间曾有大法弟子善言相劝,晓之以理,她却不以为然。2003年9月中旬,她和女儿在自家门前遭车祸,她本人被汽车撞起落地后又被另一辆汽车从身体压过,送至医院抢救无效死亡,死状甚惨。其女儿被撞断了腿,在医院治疗。
佛法慈悲与威严同在,是不容诽谤的。那些完全丧失演艺人员基本良知道德,只为眼前利益溜须拍马,毒害世人,作恶太多的时候,上天也会降罪于你的。人生如梦,因果循环,报应不爽,不要以身试天法。
【明慧网2003年11月6日】据美国华府sun gazette11月4日文章称,10月30日在一所位于美国维州麦克林(McLean)的路德教堂举办的一场关于宗教与科学的讨论会中,面对一百多位的来宾,1997年诺贝尔物理学奖得主威廉-菲力普提出了他的看法。
他的主要论点是,宗教与科学不但不会互相抵触,反而能互补不足。
他说:“一般人总会试图把宗教与科学对立起来;而真正的科学家们却不这么认为。”
菲力普说,由于他在量子物理学中对于基本粒子的研究,使他认识到上帝的存在。他提到:“对我来说,这儿的一切(生命)绝不是偶然的——这是一个很难回避的结论!”
他把科学实验和卫斯理派的四方论做了一个比较。卫斯理派的四方论(Wesleyan Quadrilateral)是一套以圣经、推理、传统及经验为基础的思考体系。
他说:“对我来讲,从宗教信仰来探讨事物和从科学研究来探讨事物,彼此间有极为相似之处。身为一个科学家又是一个基督徒,我觉得很自在。”
但是这位诺贝尔奖得主又说,他会把宗教摆在科学之上来了解生命。
他说:“有许多人认为这个精致的宇宙是上帝存在的最佳论点。但是这并不是我相信上帝的原因。”
他之所以相信神,是源自于对基督的信仰。这位在美国宾州土生土长的科学家说:“当一提到人的信仰时,我是很传统的。”
菲力普还比较了存在于基督教中的疑点以及在科学中的未解之谜。他说:“我可以接受一些我不能理解的事,因为在物理学中也会有违反人类直观的事。”
菲力普也认为,科学家将永远无法找到上帝存在的直接证据。他说:“我不相信上帝会留下任何指纹。”
在菲力普演讲完后,来宾们向他提出了有关奇迹、神创论及其它的问题。
一位教区居民说:“我觉得他讲得很好,我特别欣赏他回答问题的方式。”
甲是个十分铁齿的人,对于神鬼之说,皆斥为无稽之谈;但在昏迷过程中,她却清楚的感受到了自己来到了神所掌管的空间。
●灵魂只在乎一件事
在另外的多层空间中,甲感受不到时间,也不再在乎曾经身处的世间,但她用了三个「非常」来强调脱离肉体的灵魂只在乎「将被分配到哪一个层次」,似乎现代人所怀疑的道德说,在另外空间里却是评量一个灵魂的标准。
她在那个空间中,回想著自己有没有做过坏事;做过坏事的灵魂会看到自己在人间为了私利犯下的错误,并因此而承受巨大的痛苦。甲的灵魂想起了小时候喜欢欺负邻家小女孩,每当小女孩路过家门时,她就跑过去追逐威吓她,造成小女孩对甲十分恐惧。
「我的灵魂想到这件事情,非常的痛苦。」回来人间后的甲,到处打听小女孩的去向,她诚心的希望向她道歉,这件事在甲的潜意识中一直是个未解的结;寻寻觅觅的十四年后,甲终于在市场上遇见了这位邻家女孩,高兴的冲上去向她致歉;对方却早已不记得那件事了。但在甲的心中,终于解开了多年来的束缚,使她放下一块大石头,松了一口气;现在,两人是非常好的朋友。
●好大的翅膀!
在灵魂轻飘飘的飞上去后,甲看到了许多不曾看过的东西,例如太空船、不明金属漂浮物(似卫星)等等。之后,她来到一个空间,看到一个高椅背的宝座放射出亮光,两旁站著几个十分高大的「生物」,而且还有翅膀,「我那时想,怎么有这么大的翅膀?那么多的羽毛?」甲无法看清他们真切的形象,只能见到穿著白色袍子的模样,有一种柔和的气氛,她听到他们在沟通,「不是语言,是一种声音。很祥和的声音。」甲描述著,当时她感觉他们非常善良,会保护她。
当有翅膀的「人」与座位上的光沟通完了之后,她就来到了另一个空间。
这个空间里的「人」都很安静,身材长得很高大,可是房子却很矮小;风景十分幽美,甲说,他们生活非常有规律,出来都排著队,穿「制服」−−长袍马褂加上瓜皮帽,是活人口中的寿衣,没有男女之分,也没有五官。这个空间中听不到任何声音,一片静寂详和。
她去看市场,摆上的都是她看不懂的东西。甲回忆道,这些「人」很悠闲,都能飘的。她到了一个荷花池,「我想,这里的风景怎么这么美丽?」她还看到他们在荷花池上经过,却不会掉下去。「我那时候不敢学他们,我虽然会游泳,可是不会换气,所以不敢尝试。」后来,她才知道自己原来也可以如此。
「我还有去黄泉路上踩过,很窄,是石板做的」甲说,在那边的空间,这些路都没有名字,名字是我们这边的人自己取的。
●人间
甲游玩了一阵后,听到弟弟的呼唤声,于是顺著声音的方向走下去,灵魂便进入到了身体里面。
她知道自己回来后,拼命扭动,希望可以引起别人的注意;已经趋进僵硬的肉体突然间开始有了活动,虽然还张不开眼睛,舌头也十分僵硬,总算有一位护士注意到她有了生命征兆,赶紧通知甲的妹妹来到加护病房。家人也因此喜极而泣。
甲当时以为自己出了车祸,才会在医院里,「我妹妹才说,我是生病进来的。」
人的生命十分宝贵,即使婴儿学走路都会跌倒,人生的各个阶段,压力都是存在的。如果因一时想不开而结束了生命,「那人的灵魂会很痛苦,也不知道他的灵魂会到哪里去?」
她希望她的经历可以让那些有自杀念头或对死亡恐惧的癌病患者有些新的认识,人是有责任的,因为万事万物都是神所创造、安排的,以人的角度看来的不顺遂,却是上帝赐予学习人生的功课。「除了自己要活的充实,知足常乐,随遇而安,有能力还要去帮助别人。」
回来后的甲,经过休养,考进了新的机构,又重新开始了另一段人生。
※应受访者要求,为免造成困扰,不公开名字;但她期望藉由个人经验,可以提供更多读者对人生的重新审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