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巴中市法轮功学员赵永被成都警察虐杀

【明慧网2003年9月30日】赵永,男,32岁,高中文化,四川省巴中市金山乡人。因修炼法轮大法于2002年4月在成都被锦江区公安分局非法抓捕关押在郫县看守所,之后因坚强不屈,2003年3月被锦江区法院非法判刑10年,期间历经各种摧残、毒打,于2003年8月31日被害身亡。

赵永,1995年开始修炼法轮大法,按照“真善忍”扎扎实实修炼做好人。从1999年“7.20”起,江泽民流氓政治集团大规模迫害大法弟子,他的父母和兄长先后被非法关押、劳教。在外地打工的他回到家乡,也被巴中市当地的派出所作为重点抓去洗脑,后来从被关押地出走,流离失所。当地乡政府的一些恶人以及派出所的恶警追捕十几天,多次抄家,家具和门被砸烂。2002年4月在成都市某资料点被锦江区公安分局恶警抓捕,关押在郫县看守所。因坚强不屈,2003年3月被成都市610和巴中市610操控锦江区法院非法判刑10年。

在恶警审讯以及在看守所里,赵永遭受了毒打和生活虐待,身体被摧残得变了形,瘦得皮包骨头,到了2003年6月已经吃不下任何食物,恶警看到人快要死了,慌忙送进医院。虽然人躺在病床上,仍然戴着脚镣,手被监视的恶警用手铐铐在窗户的钢条上。2003年8月6日,赵永的身体状况更严重,成都市恶警这才不得不通知赵的家人到医院,强迫写下不追究它们责任的保证书后,才让把奄奄一息的赵永抬走。巴中市金山乡的乡亲们看到变了形的赵永都难过得流泪,2003年8月31日,赵永失去了年轻的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