擒贼先擒王 公审审元凶 文/ 菱云 惊闻昨日纽约发生的对法轮功学员的挑衅和谩骂事件,不禁再次意识到江氏邪恶集团的魔掌之长,之毒。 事件发生于2003 年6月23日晚纽约唐人街怡东大酒楼门前。听说中国外交官在此活动,一些法轮功学员下班后自发地来此派发真相材料,想向他们讲清法轮功受迫害的真相。但以梁冠军、花俊雄为首的一些人对几位法轮□c学员不断进行挑衅、谩骂、推搡,导致几位学员受伤。而在整个过程中,学员们始终遵照“真、善、忍”的原则,打不还手,骂不还口。 在光天化日的美国自由之土,竟然发生此等恶性事件。再次看到国内对法轮□c学员的残酷迫害在海外的延伸。 古人云:“豺狼当路,安问狐狸?”意思是说:祸国大盗正在那儿当道呢!何必去抓小偷啊!梁冠军、花俊雄等人应该被依法处治,但终究也不过是个替罪羊,无数被骗被利用的工具之一而已,说到底也是受害者,而真正制造谎言、祸害人民的江xx,仍然在幕后垂帘听政地操纵著这场残酷的迫害,仍在利用更多的人在迫害无辜的好人。无论是被迫害的,还是被利用的,被欺骗的,都是受害者。“擒贼先擒王”。让我们认清善恶,并且帮助更多的人认清善恶,共同将迫害无辜好人的罪魁祸首送上审判台。 1999年7月20日之后,江XX系统性地对数以千万计坚持信仰的中国法轮功学员实行“名誉上搞垮、经济上截断、肉体上消灭”,“打死白打、打死算自杀”、“不查身源、直接火化”的灭绝政策。江XX一方面向世界承诺在中国减少酷刑折磨,效仿希特勒提供假象让部分海外主流媒体记者参观劳教所的“文明环境”,一方面中国的酷刑个案却越来越多,尤其是在迫害法轮功群众上更是不择手段,使用酷刑至少达40种以上,使用对象中妇女和老人占相当比例,令人发指。据不完全统计,1999年7。20以来的四年中,通过民间途径能够传出消息的已有740名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迫害致死案例分布在全中国30多个省、自治区、直辖市。 在海外,江XX投入大量资金攻击法轮功,遣送大量中国特工往海外,煽动华人对法轮功的仇恨情绪。用来监控、干扰、诋毁海外法轮功学员,收集黑名单等。利用人民辛勤的血汗钱指使特务,收买媒体,指使领馆的人及华人社区的人对法轮功学员进行骚扰及破坏。利用各种手段不断在海外对法轮功学员进行挑衅、制造事端。 现在迫害不仅在中国,而且延伸到其他国家;不仅发生在中国公民身上,而且也迫害到其他国家的公民身上。前不久美国公民李祥春在中国被非法关押,直到目前还没有被释放。 这个过程让我不禁想起了萨斯病,起源于中国,却传播到世界上其他诸多国家。人人自危。其实这场迫害又何尝不如此?中国的迫害一日不停止,世界其他地方又岂能有宁日?每个人又何尝不在其中?“国家兴亡,匹夫有责”。停止迫害,人人有责。 同时,也正告那些助纣为虐者。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江XX已经在多个国家被起诉,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一万多名恶警的罪行也已经被呈递给联合国。在可预见的将来,他们都会受到历史的严惩。而那些为屠杀者卖命的帮凶们,也将付出惨重的代价。真正聪明的人、懂得爱惜自己的人,谁都不会去干这种害人害己的事。无数历史事实已经告诉我们,任何人包括当权者都要为自己犯下的罪恶承担。文化大革命后,助纣为虐者最终都没有逃脱历史的惩罚和人民的公审。 政府命令与个人良心 爱因斯坦 “一个人,如果政府指示他去做的事,或者社会期望他采取的态度,他自己的良心认为是错误的,那么他该怎么办,这实在是一个老问题。” “虽然外界的强迫在一定程度上能够影响一个人的责任感,但绝不可能完全摧毁它。在纽伦堡审判中,这种立场实际上被公认为自明的。我们目前制度中存在著的道德标准,以及我们一般的法律和习俗,都是各个时代的无数个人为表达他们为正义的东西所做的努力积累起来的结果。制度要是得不到个人责任感的支持,从道义的意义上来说,它是无能为力的。这就是为什么任何唤起和加强这种责任感的努力,都成为对人类的重要贡献。” 以上是爱因斯坦于1950年7月19日写给美国科学工作者团体的公开信的部分内容,今天读来,仍有教益。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在纽伦堡审判法西斯战犯时,各国政府均采取这样的立场:不道德的行为不能借口他们(法西斯战犯)是奉政府的命令干出来的而求得宽恕。 爱因斯坦对这个问题的态度很明确,他说:“我相信个人应当根据他的良心行事,”他还说:“我想做的事,不过是要以我微弱的能力来为真理和正义服务,准备为此甘冒不为任何人欢迎的危险。” (正见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