冰岛信息保护专局作出裁决:“冰岛司法部将法轮功学员的有关信息提供给冰岛航空公司、以及冰岛驻美国、挪威、丹麦、英国、法国的使馆,用以阻止进入冰岛的行为是非法的。” 【明慧网6月15日讯】2002年6月11日,冰岛航空公司在冰岛政府的要求下,根据一份中国政府提供的法轮功学员“黑名单”,拒绝法轮功学员登机前往冰岛抗议访问的江泽民。另有抵达的法轮功学员,被关在雷克雅未克机场不得入境。 在被非法禁止入境周年到来之际,2003年6月5日,冰岛信息保护专局作出正式裁决: “冰岛司法部将法轮功学员的有关信息提供给冰岛航空公司、以及冰岛驻美国、挪威、丹麦、英国、法国的使馆,用以阻止进入冰岛的行为是非法的。” 同时,法轮功-冰岛对话委员会为进一步全面纠正冰岛政府在江氏集团压力下做出的错误决定,于2003年6月11日向冰岛国会的Ombudsman仲裁委员会递交诉状,并在冰岛司法部前举行新闻发布会,呼吁冰岛政府尊重法律原则、纠正错误。冰岛仅有的两家电视一、二台、冰岛广播电台、和冰岛最大的报纸Morgunbladid的记者等前来采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