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大陆被迫害的大法弟子及家属的建议 文/大法弟子 在大陆,无论是拘留所、教养院、监狱,恶警对大法弟子的迫害都是令人发指的。有的大法弟子被恶警抓走,并被采取极其残暴的手段毒打逼供,而恶警所做的一切是绝对见不得人的、怕曝光的。当有大法弟子被迫害得奄奄一息,或被迫害致死后,他们表面上虽然强硬,逼迫家属交钱,威胁家属不得向外界透露消息,实际上他们已经怕得不行。这时,有的家属或大法弟子出于各种顾虑默认了邪恶,无形中助长了邪恶的嚣张,也使正在被关押其他大法弟子的压力更大。 我们建议,不管是大法弟子还是家属都不要被邪恶牵着走。 首先,作为被迫害的大法弟子,要理直气壮地问清恶警的姓名等其它情况,明确的告诉他们:“如果你们敢打我,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你承担!必要时,我要起诉你。”如果被迫害致伤、致死或精神方面造成了极大伤害的,可以依照中国刑法的第四章,第247、248条的规定向检查院或法院起诉。如果大法弟子没有条件做,家属应该积极地做,也可以向律师咨询,请律师代写诉状。前提应该是事实清楚,责任人、责任单位明确。 我们做时,不要过多地考虑检察院能立案吗?法院能处理吗?因为我们这样做也是为了揭露邪恶,震慑邪恶。大家都正念强,大家都做好,恶警就不敢轻易地迫害大法弟子了。所有的打人凶手都十分害怕上“明慧网”和“法网恢恢恶人榜”,我们就是要将这些恶人曝光。 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明慧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