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法院就台港法轮功学员控告港府违反人权案
同意司法审查并将择期开庭审理

《明慧网》今年2月下旬,台湾法轮功学员持合法签证入境香港参加当地合法批准之修炼心得交流会时,其中将近80名遭到入境处强制拘留及警察暴力遣返,有多名女学员并受到港警粗暴对待而因此受伤。被遣返的台湾学员中有医生、律师、资讯公司副总、国营机构公务员、警察人员、贸易公司经理等来自台湾社会各阶层人士,这些人士到香港参加申请核准的活动,从无任何不良前科,却被无理遣返。此一集体遣返事件严重违反台湾人民及香港人民基本人权,台湾总统府人权谘询小组及陆委会在3月份相继向港府提出严正抗议。

此一遣返事件中被遣返的台湾法轮功学员朱婉琪、廖晓岚、张震宇和卢丽卿夫妇会同香港法轮功学会发言人简鸿章等五人于4月初委由香港人权大律师Paul Harris递状越洋以法律途径向香港政府讨回人权公道。

香港法官于审阅原告相关文件及证物后,于4月29日正式通知原告律师,同意五名原告的司法审查并将择期开庭审理。台湾四名原告要求出庭的申请亦获香港法院许可。原告律师并说明依司法实务,香港法院将给予港府入境处应诉资料的准备时间,预料庭期定在三个月之后。